類 別:評估法規文 號:粵評協[2021]57號頒發日期:2021-10-11
地 區:廣東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珠海市評估協會、佛山市資產評估協會、東莞市資產評估協會,各資產評估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自律檢查辦法》(中評協〔2006〕98號)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提升我省資產評估機構的執業質量,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國家建設和誠信建設,省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省評協)將開展2021年廣東省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和時間
2021年行業執業質量檢查工作將采取資產評估機構全面自查自糾和現場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自查對象和時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廣東省(不含深圳)登記備案并存續的資產評估機構及分支機構(自查名單見附件1)。自查時間為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10月25日為止。
(二)現場檢查對象和時間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每五年內至少接受一次質量檢查”以及“回頭看”等監管要求,綜合2020年度資產評估報告數據和近兩年處理的投訴舉報相關情況,隨機抽選16家資產評估機構(現場檢查名單見附件2)開展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時間初定為2021年10月-11月,具體檢查時間以進場通知書為準。
二、檢查內容
檢查主要內容是資產評估機構內部治理、專業勝任能力、風險防范機制、質量控制體系、執業質量以及資產評估師掛名執業等六大方面。檢查要突出重點、聚焦問題,重點關注以下問題。
(一)資產評估機構內部治理。檢查資產評估機構是否持續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及《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資產評估機構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備案;合伙人或股東任職資格合規情況;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等。
(二)專業勝任能力。重點關注已備案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具備從事評估業務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以及由此導致的勝任能力不足和執業質量問題。
(三)風險防范機制。重點關注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建立風險防控制度;是否足額計提職業風險基金或購買職業保險。
(四)質量控制體系。檢查是否按照規定建立質量控制體系,重點關注質控崗位設置、業務承接、項目執行、報告審核、報告出具、檔案管理等實施情況,是否存在低價項目影響評估質量的問題等。
(五)執業質量檢查。重點關注金融評估業務、國有資產評估業務等。檢查業務執行過程中是否貫徹風險識別理念,是否執行評估準則、履行評估程序、落實評估報告編碼的要求等。執業質量檢查范圍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必要時延伸檢查。如發現重大問題或違法線索時,可延伸檢查評估委托人或評估報告使用人及相關單位。
(六)資產評估師掛名執業。結合2020年資產評估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問題線索,重點關注是否存在兼職、掛名執業的資產評估師的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未經備案違法承接資產評估業務等情況,已發現有違規問題的資產評估師是否已整改完成等。
三、檢查人員
檢查人員由行業協會人員和行業專家組成,其中行業專家從省評協專家庫隨機抽選產生,優先隨機具備中共黨員、曾參加過執業質量檢查、通過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領軍人員培養并合格以及擔任資產評估機構首席評估師的條件的專家。
省評協將另行通知入選的檢查人員和所在資產評估機構,集中開展檢查培訓學習(培訓時間另行通知),對檢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檢查人員按照《廣東省資產評估協會執業質量自律檢查優秀檢查人員評選辦法》的規定給予表彰。
省評協組建若干檢查小組進行現場檢查。各檢查組在檢查過程中遇到重大疑難問題及時反饋,省評協給予技術指導,解答各檢查組的疑問等。
四、檢查要求
(一)全面自查要求
1.自查內容及要求。請各資產評估機構對照六大檢查內容開展自查自糾,查擺問題,按照打分表對抽選的每份資產評估報告進行打分,對分值低于3分以下的項目進行自查,認真撰寫自查報告和填報有關表格(見附件3,自查報告模板和表格電子版發送至各資產評估機構和分支機構聯絡員郵箱)。
2.執業質量自查注意事項。按照“全覆蓋+重點突出”的原則,抽選至少4份資產評估報告進行自查。所抽取的資產評估報告要實現對總部和分支機構的全覆蓋,重點選取資產評估并購、重組、企業混改等評估價值較大的項目或者重大影響的項目,兼顧不同類型的評估業務。
抽取資產評估報告范圍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證券類資產評估機構抽選至少4份非證券評估業務資產評估報告。
3.報送要求。自查報告和相關表格紙質版于2021年10月25日前報送省評協,自查報告和相關表格(word電子版)和自查的4份資產評估報告(PDF版,不需要提交紙質版)請發至czt_pgxhywjsb@gd.gov.cn。
4.自查情況處理。省評協將集中復核自查報告和自查材料。對自查工作敷衍應付、不按時按質填寫上報自查材料的資產評估機構,省評協將予以全省通報,對在自查中應發現而未發現的重大問題的資產評估報告,省評協將調取相應的資產評估報告檔案(工作底稿)進一步核實,并對資產評估機構和相關責任人按規定處理(12月底前完成)。
(二)現場檢查要求
1.做好檢查前準備工作。被列入現場檢查的資產評估機構除按照自查要求開展自查外,還應提前按《被檢查機構需提供的資料清單》(發送至被檢查資產評估機構聯絡員郵箱)備好各項管理制度文本和各類業務檔案等資料。
2.工作要求。被檢查資產評估機構要積極配合檢查組工作:一是及時、全面地向檢查組提供檢查所需的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二是按檢查組要求及時派員參加檢查組召集的會議,如實回答檢查人員的詢問;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檢查工作予以拒絕、阻撓和抵制;三是指定專人統籌協調相關事宜,為檢查組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檢查組對照檢查內容和重點,結合被檢查資產評估機構的自查情況,隨機抽取不少于4份資產評估報告進行核查。檢查期間,檢查組及檢查人員有權查閱、記錄、復印被檢查資產評估機構的有關制度、業務報告、工作底稿、會計賬簿及其他文件、資料;有權就有關事項和問題向被檢查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資產評估師及其他人員進行詢問。
3.紀律要求。檢查期間,檢查組及檢查人員要嚴格執行執業質量檢查廉政和保密的規定,不得接受被檢查資產評估機構的就餐、娛樂、觀光招待,不得接受被檢查資產評估機構的饋贈,自覺接受被檢查資產評估機構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有效保證檢查工作的獨立性,維護檢查工作的權威性和公正性。被檢查資產評估機構及有關單位發現檢查人員有違反檢查紀律的行為,可向省評協實名舉報,舉報電話:020-83176516。
4.檢查后續處理。省評協組織專家對檢查結果進行論證,對存在嚴重問題的資產評估機構和資產評估師,提交省評協懲戒委員會予以處理,屬于行政處罰的,按規定移送省財政廳處理(12月完成)。
五、建立重大事項報告機制
為及時協調各監管部門對資產評估機構的檢查,避免重復多頭檢查,在省評協檢查期間,資產評估機構如同時受到其他相關單位檢查,應在接到相關單位檢查通知書之日向省評協報告。
六、其他事項
(一)按照《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資產評估機構聯合監管檢查的通知》(粵財監〔2021〕40號)的要求,地市財政局將組織開展本地區的資產評估機構監督檢查,設有市級評估協會和資產評估機構應積極配合本地區財政部門開展的檢查工作。如資產評估機構被地市財政局抽選為地市檢查對象的,請被抽選的資產評估機構積極向地市財政檢查人員提供自查報告。
(二)被通知參與2021年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檢查的資產評估師,其所在的資產評估機構要積極支持檢查工作,保證檢查人員按時到位。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檢查的,須通過所在資產評估機構書面報請省評協批準。
(三)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執業會員繼續教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參加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檢查的資產評估師可按照參加檢查工作的時間折算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同時作為資產評估機構年度綜合評價加分事項。
省評協:楊銀花,020-83176927,czt_pgxhywjsb@gd.gov.cn。
郵寄地址:廣州市倉邊路26號6樓廣東省資產評估協會業務技術部;郵政編碼:510030。
附件:
1. 2021年廣東省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檢查自查機構名單表
2. 2021年廣東省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檢查現場檢查機構名單表
3-1. XX資產評估機構XX年度執業質量檢查自查報告(適合資產評估機構)
3-2. XX資產評估機構XX年度執業質量檢查自查報告(適合資產評估機構分支機構)
廣東省資產評估協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