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贛財會[2018]21號頒發日期:2018-06-19
地 區:江西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省直各單位、中央駐贛各單位、各設區市財政局:
為做好2018年度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專業水平,按照《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財會[2007]11號)要求,現將2018年江西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2018年7月份至12月份。
二、培訓對象:從事會計工作已在網上進行信息采集的會計從業人員。
三、培訓內容:全省統一使用《江西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讀本(2018年版)》。具體培訓內容為:《管理會計類政策解讀》、《企業會計類政策解讀》、《2018年重要稅收政策解讀》、《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及政策解讀》和《重大經濟事件評述》等。
四、培訓形式:實行網絡教育和面授教育兩種形式,會計人員可自行選擇一種形式參加培訓。
(一)網上培訓。登錄“江西財政”網(http://www.jxf.gov.cn/),點擊主頁左邊的“江西省會計人員遠程繼續教育”圖標。選擇“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遠程教育網”或“北京東奧會計在線”,進入學習。
(二)現場面授。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會計人員參加當地會計管理機構組織或指定的現場教育培訓單位。各地面授培訓單位由當地財政部門對外公布,省直集中面授培訓單位為:
1.江西省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江西財經職業學院南昌校區),聯系電話:85663662、86490923;
2.江西省中央企事業單位會計學會,聯系電話:86820833、86801841。
五、培訓要求:
(一)現場培訓應嚴格按照規定的課時內容授課、考試,嚴禁借培訓之名亂收費,如發現只收費不培訓或亂收費的,一經查實,取消承辦單位培訓資格。
(二)各部門、各單位應鼓勵、支持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三)對下崗失業和納入低保范圍的會計人員,應減免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集中面授的培訓費。
(四)各培訓單位組織培訓時,必須提前一個月將培訓計劃(內容、時間、地點、人數等)報當地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備案。
江西省財政廳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