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輛購置稅文 號:頒發日期:2019-07-05
地 區:上海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2019年6月1日起,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納稅人確有查詢、下載、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需求的,可通過以下渠道獲?。?
1. 納稅人可向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的稅務機關提出為其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
2.納稅人進入上海市稅務局網站,實名登錄電子稅務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進行網上查驗。
具體路徑如下: 電子稅務局 首頁<我要查詢>證明信息查詢,在證明種類下拉框選擇“車購稅完稅證明”,輸入車輛的車架號,點擊查詢即可。
3.納稅人手機登陸上海稅務微信,在右下角“便民辦稅”欄中,選擇“電子稅務局”,實名登陸后,進行網上查驗。
具體路徑如下: 電子稅務局 首頁<我要查詢>證明信息查詢,在證明種類下拉框選擇“車購稅完稅證明”,輸入車輛的車架號,點擊查詢即可。
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
《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的通知》(稅總發〔2019〕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