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船稅文 號: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通告2019年第4號頒發日期:2019-04-16
地 區:廣西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50號)中“降低車船稅部分稅目的適用稅額”的政策,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調整車船稅優惠政策執行時間的通知》(桂財稅〔2018〕39號)要求,現對納稅人辦理多繳納的2018年度車船稅進行退稅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符合退稅條件的車輛類別
根據規定,“降低車船稅部分稅目的適用稅額”的執行時間由原來的“自2018年7月1日起”調整為“自2018年1月1日起”。因執行時間調整,在廣西按原稅額標準多繳納2018年度車船稅的以下五種類型的車輛,可按實繳月份數計算并申請退稅:
(一)核定載客人數20人(含)以上的客車(包括電車)。原稅額標準為660元/輛·年,現優惠稅額為480元/輛·年,應退稅額為180元/輛·年。
(二)貨車。原稅額標準為60元/噸·年,現優惠稅額為16元/噸·年,應退稅額為44元/噸·年。
(三)掛車。原稅額標準為30元/噸·年,現優惠稅額為8元/噸·年,應退稅額為22元/噸·年。
(四)專用作業車(不包括拖拉機)。原稅額標準為60元/噸·年,現優惠稅額為16元/噸·年,應退稅額為44元/噸·年。
(五)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包括拖拉機)。原稅額標準為60元/噸·年,現優惠稅額為16元/噸·年,應退稅額為44元/噸·年。
二、納稅人申請辦理退稅方式
(一)網上申請辦理
納稅人通過關注“廣西稅務12366”微信公眾號,在“辦一辦”-“移動辦稅”-“車船稅退稅申請”欄目申請辦理退稅。
(二)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
納稅人憑車輛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并提供退稅納稅人銀行賬戶信息,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納稅人為自然人的,辦理時須提供納稅人本人身份證。
納稅人通過12366服務熱線或通過關注“廣西稅務12366”微信公眾號,在“辦一辦”-“移動辦稅”-“車船稅退稅申請”欄目查詢退稅受理稅務機關及辦稅地點。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