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遼財會[2017]482號頒發日期:2017-09-27
地 區:遼寧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財政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7]5號),2018年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稱“考試”)將于5月12日舉行。經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現將《2018年度遼寧省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簡章》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總體要求
1.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針對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暫停、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大幅增加的壓力,各市要強化組織領導,積極應對,認真做好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
2.加強宣傳,做好政策解釋。各市要充分利用網絡、報紙等宣傳媒介,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將有關報名信息及時告知廣大考生。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繼續做好考試政策的解釋工作。
3.總結經驗,規范考試工作。各市要認真總結歷年考試的經驗和問題,查找薄弱環節,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相關制度,細化考試工作流程,提高本地區考試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水平。
二、報名資格審核
1.要認真核對《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中報名信息與報考人員提交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是否一致。
2.現場資格審核要嚴格實行經辦人和負責人“雙審制度”,遵照“誰經辦、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確保公平公正。
三、工作日程安排
1.2017年10月15日前,各市應公布本地區2018年度考試報名相關事項。
2.2017年12月5日前,各市應完成本地區2018年度考試報名工作。
3.2017年12月20日前,各市應按每人每科8元(含上繳中央6元)將考試費上繳至省財政廳(會計處)指定的賬戶。
4.2018年4月1日前,各市應完成與考點簽訂協議等工作,
并上報《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表》。
5.2018年4月12日前,各市應公布本地區考試準考證打印起止時間。
6.2018年5月7日前,各市應完成對考務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包括無線電信號監測和電力保障等。
7.2018年5月12日起,各市開始組織考試。
8.2018年6月10日前,在“遼寧會計網”上公布考試成績。
遼寧省財政廳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