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耕地占用稅文 號:鄂政發[2017]12號頒發日期:2017-03-15
地 區:湖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湖北省國土資源“十三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3月15日
湖北省國土資源“十三五”規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統籌保護國土資源、保障發展和維護群眾權益關系,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節約集約和高效利用國土資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持續的國土資源保障,根據《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全國國土資源“十三五”規劃綱要》精神,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現狀與形勢
一、“十二五”主要成效
(一)耕地保護成效顯著。2015年末,全省實有耕地面積7882萬畝,基本農田面積5970萬畝,均高于國家下達保護任務。構建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將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等納入市州黨政領導班子考核。通過開發儲備、異地調劑、異地交易、創新模式、占優承諾等方式確保全省132萬畝非農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實現占補平衡。大力實施土地整治,累計投入343.21億元建成高標準農田面積2241萬畝,超額完成國家下達任務。實施湖北“金土地”暨高標準基本農田地球化學調查工程,累計投入7270萬元,完成14個試點縣8192平方公里的調查評價工作。完成武漢、襄陽、黃石、荊州等四個重點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
(二)國土資源保障能力明顯提高。利用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機遇,將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調整為2666萬畝,較調整前增加149萬畝。爭取各類用地指標244.7萬畝,位居全國前列,有效支撐了全省“十二五”跨越式發展用地需求。創新計劃管控,實行差別化、精細化額度管理,整合發揮各類用地指標政策紅利,對重點項目用地做到應保盡保。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投入57.95億元新查明礦產地216處,資源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完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在鄂州市“多規合一”和武漢市城市開發邊界劃定試點基礎上,積極推進市縣“多規合一”。
(三)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在全國率先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工作,將示范省創建工作納入各級政府重點工作大力推進。實施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三個攻堅戰”,將單位GDP地耗下降率納入縣域經濟考核和市州黨政領導班子考核,2015年單位GDP地耗水平(1195畝/億元)較2010年下降34%,超額完成國家下達任務。出臺《湖北省土地閑置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處置閑置低效用地10.33萬畝,2011年至2015年累計供地率達到66%,存量盤活成效顯著。支持荊州等9個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啟動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范試點。
(四)國土資源管理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我省是全國唯一同時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低丘緩坡土地綜合開發利用、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等土地利用“四項創新試點”的省份,累計使用試點指標42.5萬畝,有效緩解發展用地供需矛盾。開展“四化同步”示范鄉鎮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實施搬遷拆舊9975畝,利用增減掛鉤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解決“四化同步”建設資金來源等關鍵問題。出臺市州縣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工作指導意見,全面完成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有序推進。推進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網上交易,年工業用地招拍掛率都在93%以上,土地出讓價款累計6310億元。
(五)國土資源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安排專項資金5.235億元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在全省69.43%的鄉(鎮)和53.29%的行政村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推進征地制度改革,實施新一輪征地補償標準,全省平均補償標準增長24.50%。推行被征地農民多種復合安置模式,實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全覆蓋。全力助推精準扶貧易地扶貧搬遷,探索推進掛鉤節余指標省域交易,整合土地整治、地災綜合治理、增減掛鉤等資金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成功預報地質災害127起,避免4467人傷亡和1.39億元直接經濟損失,40個省級重點督辦點和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重點防治點實現連續十三年零死亡。投入4.7億元實施一批地質災害治理項目,解除了近10萬人受地質災害的威脅。投入32.7億元實施礦山環境治理,綜合面積5197.14萬畝。
二、“十二五”存在問題
(一)耕地后備資源相對不足。全省耕地后備資源只有234.8萬畝,且分布零星,開墾成本較高,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壓力較大。部分市(州)自身難以平衡,需要異地補充。
(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仍需提升。全省2015年單位GDP地耗1195畝/億元,是江蘇、浙江等沿海地區的2-3倍,部分市州縣供地率仍低于60%,土地使用效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三)土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全省“十二五”年均用地量近50萬畝,而國家下達年度計劃在25萬畝左右,大部分用地要通過存量挖潛來滿足,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四)重要礦種礦業權投放和開采總量調控有待加強。國家對部分重要礦種實行總量調控,但礦業權投放和開采總量調控機制還待進一步完善。
(五)地質災害防治和礦山恢復治理資金缺口仍然較大。地災防治投入不夠,一些隱患長期得不到工程治理,搬遷避讓難以及時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資金分配不平衡,很多已廢棄礦山難以得到有效治理和恢復。
三、形勢與要求
“十三五”時期,國家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全面崛起以及“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戰略,是我省發展的黃金機遇期。但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形勢下,基本資源省情、資源在發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資源環境約束趨緊的總體態勢都沒有變。必須深刻認識戰略機遇期內涵變化,順勢而為、主動作為,在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前提下,嚴格保護耕地紅線,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國土資源,以國土資源利用方式轉變倒逼經濟轉型發展,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對國土資源惠民利民成果的獲得感。
第二章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扎實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以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工作為統領,優化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格局,提升國土資源利用質量和效益,為加快“五個湖北”建設、推進“建成支點、走在前列”進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提供堅實的國土資源保障。
二、主要目標
(一)國土空間格局明顯優化。主體功能區、“一元多層次”戰略的空間架構基本形成。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形成以城帶鄉、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國土空間格局。國家確定的建設用地總量、開發強度和耕地保護目標全面完成,形成更加優化的國土空間格局。建設用地總規??刂圃?666萬畝以內,耕地保有量達到7288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達到5883萬畝。
(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實施節約優先戰略,嚴格新建項目建設用地準入和土地使用標準,逐步提高土地利用投資強度,新增建設用地使用效率明顯提升。全面落實土地整治規劃,土地存量挖潛和綜合整治取得明顯進展。單位GDP地耗超額完成國家確定的“十三五”下降目標,建設用地批后供應率、供后利用率明顯提高。
(三)礦產資源生態開發和保護水平不斷提升。所有礦山基本達到綠色礦山標準,主要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提高3-5個百分點,位居全國前列。尾礦綜合利用率大幅提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地質災害防治水平和成效得到提高。
(四)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長效機制初步形成。按照保資源、保發展、保權益的原則,健全完善體制機制,構建政府主導、公眾參與、規劃引領、市場配置、節約集約、獎優罰劣的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長效機制,努力探索形成一套可復制、易推廣的創新成果,在全國起到示范帶頭作用。
“十三五”國土資源主要指標
指標2015年2020年屬性土地(1)耕地保有量(萬畝)7882.57288約束性(2)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萬畝)59705883約束性(3)高標準農田建設面積(萬畝)(2241)(3570)約束性(4)建設用地總規模(萬畝)25442666約束性(5)新增建設用地總量(萬畝)(218)(228)約束性(6)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降低比率(%)(34)(22)約束性(7)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萬畝)(132)(138)預期性(8)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義務量(萬畝)(132)(138)預期性(9)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面積(平方公里)——(40.49)預期性(10)歷史遺留礦山復綠面積(平方公里)——(30.48)預期性(11)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復墾面積(平方公里)——(75)預期性礦產(12)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處)(28)(10)預期性(13)重要礦產資源新增儲量頁巖氣(億立方米)鐵礦石(萬噸)錳礦石(萬噸)銅(萬噸)鉛鋅(萬噸)金(噸)鈮(Nb2O5)(萬噸)鋰(LiCl)(萬噸)石墨礦石(萬噸)磷礦石(億噸)鉀鹽礦石(萬噸)——(1)(5000)(500)(80)(80)(50)(100)(10)(120)(5)(60)預期性(14)創建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個)——重點縣預期性(15)礦山總量(個)29852200預期性(16)主要礦產資源“三率”提高比例(%)——(3-5)預期性地質(17)基礎地質調查面積(平方千米)1∶5萬區域地質調查(25597)(37307)1∶5萬礦產遠景調查(30612)(43571)礦產資源調查評價——(43523)預期性注:①()內為5年累計數。②礦產資源“三率”是指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③約束性指標,是指須嚴格管控,確保實現的指標;預期性指標,是指通過規范引導,力爭實現的指標。
第三章優化國土空間
一、優化空間格局
(一)“三區七帶”農產品主產區。在江漢平原綜合農業發展區、鄂北崗地旱作農業發展區、三峽庫區林特發展區以及江漢平原優質水稻產業帶和雙低油菜產業帶、漢江流域專用小麥產業帶和優質棉花產業帶、三峽庫區優質林特產業帶、江漢平原及鄂東地區牲豬產業帶和水產養殖帶七大優勢產業帶內,嚴格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大力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提升耕地綜合產出能力,構建全省農產品供給安全格局,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二)“三區三軸”城鎮化地區。在武漢城市圈、襄陽都市區、宜昌都市區和“滬渝高速公路暨長江湖北段”“福銀高速公路暨漢渝鐵路湖北段”“襄荊-荊宜高速公路暨焦柳鐵路湖北段”三個復合發展軸內,適度提高土地開發強度,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傾斜。鼓勵“三區三軸”地區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強化存量挖潛,加大城市密集區的舊城改造力度,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加大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力度,大力建設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先行區,促進資源枯竭型城市成功轉型。
(三)“四屏兩帶一區”生態功能區。在鄂東北大別山區、鄂西北秦巴山區、鄂西南武陵山區、鄂東南幕阜山區四個生態屏障和江漢平原湖泊濕地生態區內,按照“保護優先、適度開發”原則,重點支持山地旅游、綠色產業、生態農業、特色農副產品加工業和交通發展用地,禁止對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產業供地,引導與區域定位不相宜的產業逐步向區域外有序轉移。繼續有計劃地推進生態退耕,加大生態保護力度。積極推進礦產開發整合和關閉退出工作,嚴格控制神農架林區、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長江沿岸、清江沿岸礦產開發工作,保護湖北最大的綠色寶庫。
二、落實“三線劃定”
(一)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全面開展全域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依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調整方案》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將5883萬畝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全部落地到戶、上圖入庫。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不得隨意調整。除法律規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的外,其他任何建設都不得占用。優先將優質耕地納入基本農田保護,配合做好生態退耕工作。
(二)劃定城鎮開發邊界。緊密結合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和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成果,與城市規劃等相關規劃充分協調,在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建設用地適宜性、限制性評價基礎上,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和有條件建設區為基礎,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將城鎮開發邊界合理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三)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在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禁止建設區基礎上,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將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風景名勝核心區、水源地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國家Ⅰ級公益林、Ⅰ級保護林地、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等生態保護紅線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保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嚴格用途管控,嚴格控制林地、濕地轉為建設用地。
三、推動“多規合一”
(一)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依托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成果,合理確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統籌協調各類空間性規劃,探索建立空間規劃體系。
(二)實現多規協調融合。以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為“底數”,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自上而下逐級控制的約束性指標和總體布局為“底盤”,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為“底線”,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產業發展規劃、《湖北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10-2020年)》、《湖北省濕地保護利用規劃(2006-2025年)》等相關規劃的協調銜接,確保相關規劃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四、嚴格用途管制制度
(一)制定自然資源和生態保護制度。按照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總體要求,制定和實施最嚴格的耕地、礦產、森林、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保護制度、綠色發展相關配套政策,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配合國家推動自然資源資產統一管理制度改革。
(二)完善供地政策。進一步完善和修訂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和供地政策,制定更加嚴格的土地使用標準,充分發揮建設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規劃選址等對項目投資的前置把關作用,禁止高能耗、重污染、高地耗以及產能過剩項目建設。保留連片優質農田和菜地作為城市綠地和生態用地,不得隨意轉為建設用地。
第四章嚴格耕地保護
一、建立健全共同責任機制
強化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耕地保護的主體責任,完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將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情況納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的內容。開展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與追究,嚴厲處罰不履行保護職責、失職瀆職行為,嚴厲處罰不落實占補平衡、蠶食寶貴耕地資源等行為,嚴厲處罰非法占用耕地、破壞耕地的行為。
二、完善耕地保護政策
探索建立省域內易地有償占補的體制機制,健全耕地保護生態補償制度。落實耕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開展補充耕地數量與提升耕地質量相結合的“補改結合”試點,依法依規開展補充耕地質量驗收評定,確保到2020年建設占用耕地足額補充到位。全面推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工作,加強設施農用地管理,服務設施農業健康發展。加強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推進“金土地”工程(高標準基本農田地球化學調查)。
三、深入開展國土綜合整治
整合統籌使用有關部門涉農資金,創新土地整治建設模式,深入推進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自建工作試點。將土地整治與土地利用“四項創新試點”、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相結合,提升土地綜合整治效益。編制《湖北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規劃》,大力實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建成3570萬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加快實施“礦山復綠”重大工程,基本完成全省礦山地質環境的恢復治理。嚴格礦產資源開采的生態環境準入,依法關閉對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礦山。實行礦山企業生產性、過程性恢復治理。建立“政府出資引導、優惠政策扶持、企業依規治理、社會資金參與”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新機制。
第五章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
一、大力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6]57號)精神,落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嚴格示范省創建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以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國土資源為核心,注重政策整合,創新體制機制,通過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倒逼經濟轉型發展,探索走出一條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新路子。
二、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
(一)改革土地供給方式。建立健全國土資源調控機制,加快推進國土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保障重大基礎設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及科技型創業創新項目用地,確保國家、省級重點建設項目順利實施,優先安排社會民生、脫貧攻堅以及國家扶持的產業發展、民間資本投資用地,支持教育、文化、旅游等產業用地。嚴格新建項目建設用地預審管理,嚴把產業政策準入門檻,促進過剩產能企業市場化退出。
(二)加大存量土地挖潛。大力開展閑置低效土地清理處置工作,推廣“以地控稅、以稅節地”試點經驗,推進地稅部門代征土地閑置費工作。積極盤活農村閑置土地,強化農村閑置土地清理登記。鼓勵各地開展國土資源科學技術創新,利用先進節地、節礦技術提高國土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鼓勵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實施技術改造。
(三)強化用地評價考核監管。探索建立土地利用節約集約評價指標體系。強化單位GDP地耗考核,完成國家確定的下降目標。強化土地利用綜合監管,保持五年累計供地率不低于60%最低標準。深化新開工項目清理,進一步強化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建立完善項目用地竣工核驗制度。定期組織開展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支持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較高的開發區升級、擴區、調區。
三、促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轉型
(一)加強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開展省級、市級綠色礦山創建工作,建立完善綠色礦山標準體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綠色礦山建設的相關政策。在黃石市、宜昌市、十堰市以及保康縣、麻城市等地開展礦產資源生態開發試點,創建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引領區。全面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探索建立凈采礦權出讓制度。
(二)推進礦產資源綠色勘查。加大清潔能源、緊缺礦產及新興產業礦產勘查力度,限制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或產能過剩礦產的勘查,避免在生態紅線等保護區實施礦產勘查。完善礦產資源綜合調查、勘查、評價的政策標準體系,加強共伴生礦產綜合勘查,推行資源環境綜合調查評價。探索礦產資源綠色勘查設計評估制度,采用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的替代工作手段和勘查技術,勘查結束后進行綠化和生態修復。探索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推進礦產資源前期勘查試點。
(三)推動礦產資源全面節約與高效利用。開展省級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范試點,逐步提升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嚴格執行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三率”標準,建立重要礦產資源“三率”和綜合利用效率監測考核體系。實行礦產資源利用績效與獎懲掛鉤,推廣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技術,逐步淘汰落后產能。推進“以用定稅,以稅促用”,加強資源稅征收管理,實施礦山資源“量價雙控”監測,全面促進礦產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
第六章加強改革創新
一、推進國土資源重點領域改革
依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資源稟賦,鼓勵有條件地方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低丘緩坡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等工作,加快推進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加快推進農村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戰略實施,開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試點。在國家連片特困地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納入國家相關規劃的生態移民重點縣探索推進增減掛鉤節余指標省域范圍內交易使用。大力推進“四化同步”示范鄉鎮和全國宅基地改革試點城市城鄉建設用地全域增減掛鉤。
二、建立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長效機制
構建覆蓋全面、科學規范、管理嚴格的國土資源總量控制和節約制度,全面實現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網上交易。制定完善工業用地供應政策,鼓勵和引導企業通過租賃、先租后讓、短期出讓等方式取得工業用地使用權,降低企業成本。建立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激勵機制,嚴格制定完善區域節約集約用地控制標準,加快建立土地承載能力評價技術體系??偨Y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模式,制定完善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價格等配套激勵機制。建立完善分地域、分行業的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系,健全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激勵與約束機制,構建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調查評價制度與監測平臺。健全完善國土資源違法查處快速反應機制,著力構建“事前防范、事中監督、事后查處”的執法監管體系。
第七章推進國土惠民
一、切實維護群眾權益
(一)全面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進一步推動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建成覆蓋全省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建立完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依法保護權利人信息安全。積極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開展宜都市水流確權試點工作。加快實施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統籌推進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開展不動產權屬爭議糾紛調查與處理制度研究。
(二)扎實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積極探索“三權分置”的多種實現形式,推動農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根據平等自愿和自由交易原則,逐步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穩妥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試點,建立“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利用、自愿有償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全面公開土地征收信息,規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農民保障機制,定期調整征地補償標準。
(三)積極調處土地權屬爭議。認真貫徹落實《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調解處理各類土地權屬爭議矛盾。
(四)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四位一體”網格化新機制,推廣群測群防的典型經驗。加強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和應急體系建設,實施重大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編制地質遺跡保護規劃,完善管理體制,建立地質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地質遺跡、礦業遺跡、古生物化石、特殊地形地貌景觀保護。
二、助力精準扶貧
(一)加大扶貧地區土地整治。堅決貫徹精準扶貧戰略部署,將土地整治向山區、貧困地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傾斜,實施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交易,擴充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來源,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推動當地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增強貧困地區發展潛力。
(二)開展礦產資源綠色開發收益共享精準扶貧試點。支持“四區一帶”集中連片貧困區地質找礦,在具備條件的貧困縣探索礦山企業與貧困村結對共建,開展礦產資源綠色開發收益共享精準扶貧試點,建成一批礦產資源綠色開發收益共享精準扶貧示范縣、示范礦區。開發礦產資源占用集體土地的,探索試行給原住居民集體股權方式進行補償,探索對貧困人口實行資產收益扶持制度。
(三)地災防治助力扶貧搬遷。結合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及土地整治,對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點實施有計劃、有步驟的搬遷避讓。對直接威脅城鎮、人口集中居民點、重要基礎設施、公共集中活動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計劃逐步實施工程治理。
第八章重大工程
一、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與監測工程
利用在全省土壤環境詳查及專項調查評估基礎上建立的污染地塊名錄,合理確定土地用途。開展湖北省第三次土地調查,建立土地調查數據庫。開展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更新土地調查數據庫。開展武漢市、襄陽市、黃石市、荊州市永久基本農田與城市開發邊界全天候遙感監測。開展耕地質量調查與評價更新工作,落實國家耕地數量、質量雙重管護政策。開展城鄉土地價格調查監測與土地資產動態核算監管工作,落實標定地價體系與地價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價格監測體系和土地資產核算監管體系。推進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加強重要礦產資源潛力動態評價。
二、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程
開展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與調查評價工程,實施城市建設用地、開發區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研究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評價、規劃節地評價,探索節地技術和模式。實施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范工程,選取有示范效應的礦山,建成一批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范試點,探索礦業綠色轉型發展新途徑,推進全省資源節約集約和循環利用發展。
三、國土綜合整治工程
大力實施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程。積極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力爭實施湖北長江經濟帶江漢平原國家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在沿長江市、縣及其國有農場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500萬畝。以國家級、省級重點礦區和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嚴重的大中型老礦區為重點,恢復治理40.49平方公里歷史遺留礦山。積極推進重要自然保護區、景觀區、居民集中生活區的周邊和重要交通干線、河流湖泊直觀可視范圍(“三區兩線”)礦山復綠行動,復綠面積30.48平方公里。加快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復墾,實施復墾面積75平方公里。
四、國土資源管理信息化工程
開展“國土資源云”建設,構建以國土資源“一張圖”為基礎的統一的國土資源數據資源體系,建立以不動產統一登記為主要內容,覆蓋土地、礦產、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等主要自然資源信息的共享服務平臺,實現網絡化、智能化的信息共享和社會化服務。
第九章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建設
(一)嚴明紀律抓好黨建。落實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緊緊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要求,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切實加強“懂全局、管本行,抓重點、破難題,抓落實、求實效,崇廉潔、拒腐蝕”四個能力建設。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意識,發揮機關黨建在服務中心、建設隊伍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加強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業務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帶頭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改進機關黨建工作的氛圍和作風,提升威望和能力,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黨員干部隊伍,為完成國土資源部、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土資源事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持反“四風”、正黨風,反腐敗、倡清廉的戰略定力,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加大責任追究工作力度。不斷完善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強化對重點區位廉政風險點的防控,堅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發現、早糾正、早處置機制。
二、加強國土法治建設
(一)全面推進法治國土建設。全面推進全省法治國土建設,健全完善我省國土資源管理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能,嚴格規范權力運行,切實加強執法監督,建設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相適應的國土資源法治體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制完備、職能科學、權責統一的國土資源管理體系,執法嚴明、勤政廉潔、敢于擔當的國土資源管理隊伍,法治統籌、公正文明、守法誠信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
(二)完善國土資源制度體系。遵守立法權限規定,加強對土地、礦產資源節約集約開發利用、國土資源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等重點領域的地方立法工作,做好已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修改、廢止工作,完善國土資源管理的配套制度。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審查制度,全面開展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廉潔性評估和后評估工作。
三、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
(一)加強執法監察制度建設。深化完善“早教育、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處置”的“五早”執法監管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的執法監察監管網絡,對重點地區、重大違法違規線索進行實地核查。進一步加大省級督導力度,嚴肅查處整改違法行為。完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制度建設,進一步推動制度落實,強化制度約束。落實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共同責任,建立完善部門之間聯合查處機制,完善與公安、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等相關部門的聯合查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
(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格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等相關規章,進一步完善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流程,實行執法過程規范化管理。組織開展執法監察業務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強化執法人員上崗培訓和在崗管理,重點抓好《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的學習培訓,增強執法人員用好規范的自覺性,提高執法人員規范執法、廉潔執法、依法辦事的能力。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加強理想信念和黨性教育,強化為民服務意識和能力,努力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作風扎實、清正廉潔的公務員隊伍。加強干部的使用交流,重視青年干部的培養,關心離退休干部。以黨政領導干部、公務員隊伍為重點,切實落實各級黨校培訓,辦好系統業務知識培訓,全面加強國土資源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創新培訓機制,提升廣大干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基層國土資源所管理服務水平。
(二)加強創新團隊建設。壯大國土資源科技創新隊伍,完善國土資源科技人才遴選和培養機制,逐步優化隊伍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培養一批國土資源領域的專家和行家里手,提升其權威性和影響力。繼續實施國土資源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工程,提高土地、礦產、地質等科技隊伍素質,深化國土資源人才培養支持、評價發現、流動配置和激勵保障機制改革,加強人才培養載體建設,加快推進人才優先發展戰略落實。
五、加強信息化建設
(一)推動建設國土資源云平臺。以礦政管理信息化系統和綜合監管平臺為基礎,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技術,打造精準管理、業務協同、科學決策的國土資源監管新模式,建設國土資源云平臺,形成覆蓋全省國土資源管理全領域、全業務、全流程的省、市、縣三級縱向聯動,橫向跨部門信息共享的國土資源監管運行體系。
(二)建立國土資源決策支持系統。完善現有數據管理與更新機制,整合業務系統應用,基于國土資源大數據體系與智慧國土,建立支撐領導決策研判的決策信息資源庫,探索建設國土資源形勢分析、管理政策咨詢、輿情分析、國土空間利用評價、國土開發程度等決策支持信息系統。
(三)創新“互聯網+”新模式。完善以門戶網站為主體的國土資源公共服務大平臺,適應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和公眾信息服務水平提升的需求,加強網上辦事服務能力建設,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加快推進移動辦事應用,優化政務公開服務能力,提升公眾監督支撐能力,深化新媒體應用對公共服務的拓展,創新“互聯網+”服務模式,全面提升國土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的社會化服務能力。
六、加強規劃實施管理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本規劃,強化協調、督導、推進和落實,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國土資源部門要抓緊編制礦產資源、土地整治、地災防治等專項規劃,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完成規劃主要指標和重點任務工作要求。加強重大工程項目管理和實施力度,積極協調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做好項目立項、資金籌措、風險評估、過程監管等,確保重大工程取得預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