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房產稅文 號:豫建[2018]84號頒發日期:2018-05-24
地 區:河南行 業:房地產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轄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林州市、長垣縣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主管部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批準河南省開展工程保證制度和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試點的函》(建辦市函[2017]759號)部署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了《關于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7]226號,以下簡稱《通知》)。為進一步抓好政策落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申請上述其他專業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時,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直接發證。涉及交通、水利類資質的,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申請企業名稱,已有主要資質類別、等級,申請及獲批的資質類別、等級等內容函告省交通運輸廳或省水利廳。
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全省重點培育建筑類企業名單(2017—2020年)和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名單(第一批)的通知》(豫建[2017]227號)公布的重點培育建筑業企業,可直接申請增項其特、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涵蓋范圍內的相應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與其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相近的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企業需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和《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等規定進行申報,提供符合要求的技術負責人和代表工程業績,工程業績應為相應總承包或相近專業承包資質所承攬工程中包含的專業工程。請各省轄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林州市、長垣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予以受理審查。涉及交通、水利類專業承包資質的,請交通運輸、水利主管部門做好配合。
三、根據《通知》要求,專業承包資質審批權限下放后,涉及資質的首次申請、增項、升級、延續、簡單變更、遺失補辦及跨省變更、合并、分立、改制重組、企業外資退出時需重新核定等有關事項,均由承接下放審批權限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請各省轄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林州市、長垣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做好承接實施。涉及交通、水利類資質的,請交通運輸、水利主管部門做好配合。
四、專業承包資質審批權限下放后,企業因涉及的專業承包資質信息發生變化,由各地重新打證后,將會出現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收回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重新打證并對網上資質信息進行處理等情況,由各地先行辦理權限內資質證書打印、發放,代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收回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并在正本上注明資質信息變化情況后,由企業將正本提交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辦理其他事項。各地代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收回的資質證書,請于每季度末統一寄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管理處。
五、注冊地為省直管縣(市)(長垣縣除外)的企業申請下放審批權限的專業承包資質時,由相應省轄市辦理。請各省轄市予以受理審查。
六、各省轄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林州市、長垣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及時將本部門辦結的,涉及下放資質首次申請、升級、增項、延續等行政審批事項的公告文件抄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涉及交通、水利類資質的,應同時抄送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會同省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對各地承接實施下放的專業承包資質審批權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聯系人: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吳曉磊 電話:0371—68080835
省 交 通 運 輸廳 葛浩賓 電話:0371—87166655
省 水 利 廳 范淑歌 電話:0371—655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