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房產稅文 號:溫政辦[2018]54號頒發日期:2018-05-25
地 區:溫州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溫州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25日
溫州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方案
為加快培育和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住建部等九部委《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建房[2017]153號)和省建設廳等十部門《關于開展省級住房租賃市場培育試點工作的通知》(建房發[2017]37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溫州實際情況,特制定住房租賃試點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解決制約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突出問題為導向,積極引導居民轉變住房消費觀念,加快培育住房租賃專業化企業及住房租賃新業態、新模式,有效增加租賃市場供應,促進住房租賃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積極鼓勵和支持住房租賃消費,多措并舉加大租賃房源供應,擴大全市租賃住房市場規模,到2022年,基本形成政府、國有企業、社會化機構、個人多主體的租賃住房供給體系;探索形成供需基本平穩、區域分布合理、檔次價格多樣、滿足不同群體需求的租賃住房房源體系;探索形成技術先進、開放融合、依法監督、服務到位的監管服務平臺;探索形成公平合理、程序規范、支持有力的政策制度體系;形成多部門、多層面支持住房租賃需求的工作格局,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
三、重點任務
(一)培育住房租賃市場供應主體
1.充分發揮國有住房租賃企業的帶動引領示范作用。選擇有條件的國資公司,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通過新建、改建、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房源,實施規?;赓U服務。市級層面由市名城集團、市現代集團、市交投集團等開展住房租賃業務試點,縣(市、區)級層面確定至少1家國有企業開展規?;》孔赓U試點。(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
2.培育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積極引進國內涉足長租公寓領域的知名租賃企業,鼓勵各類投資者和自然人發起成立住房租賃企業,扶持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做大做強。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改變經營方式,拓展業務范圍,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模式轉變。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建立開發與租賃一體化的運作模式,發展租賃地產。(牽頭單位:市住建委)
3.規范住房租賃中介機構。充分發揮中介機構作用,提供規范的居間服務。加強中介從業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促進中介機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交易。(牽頭單位:市住建委)
(二)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4.完善土地出讓競價方式。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可選擇部分公開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當土地競拍達到規定溢價率時,轉入競無償移交政府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住房)面積,并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予以約定。(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5.允許改建房屋用于租賃。按照“因地制宜、有序開展”的原則,在不調整土地用途、不突破原有合法產權規模和滿足結構、消防等安全要求的基礎上,各地要積極探索和有序推進工業用房(非核心重點區域)、商業辦公用房等改建為租賃單元式住房。各縣(市、區)政府可篩選條件成熟的項目先行先試,對涉及的強制性技術規范層面問題可召集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審查,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政府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改建后用水和用電價格應當按照居民標準執行。(牽頭單位:市規劃局、各縣<市、區>政府)
6.加快建設藍領公寓。各地可在產業集聚區利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專項清理的土地資源配套建設藍領公寓。鼓勵各地在外來務工人員較多的地方及小微園周邊,利用閑置建筑改建或在項目短期內不實施的地塊上采用活動板房等裝配式建筑新建藍領公寓(臨時租賃住房),緩解外來務工人員租房困難。(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7.鼓勵和規范個人出租閑置房源。支持有條件的居民出租房屋,個人出租房屋實行免費登記備案制度。鼓勵房屋產權人與住房租賃企業簽訂委托合同,建立長期穩定的合約關系,由住房租賃企業作為出租人出租房屋。(牽頭單位:市住建委)推行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引導租賃雙方使用規范化的租賃合同,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三)鼓勵住房租賃消費
8.加大公共服務保障力度。符合我市就讀條件的承租人,其子女可享有義務教育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在一定區域范圍內,積極推進國內“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生“租購同權”先行先試。(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在溫州市居住證量化積分管理中,對租賃住房達到一定年限的,實行“租購同分”。(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完善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租賃政策,鼓勵進城務工人員、靈活就業人員、非公企業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優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手續。(牽頭單位: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9.完善政策保障體系。逐步加大貨幣住房保障政策實施力度,完善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制度,擴大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覆蓋面,建立與市場聯動的貨幣補貼調整機制,實行實物配租與貨幣補貼并舉的保障模式,形成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鼓勵各地積極推進人才租賃住房建設。鼓勵企業利用廠區內閑置地在符合規劃和相關政策規定的條件下建設職工宿舍。(牽頭單位:市住建委)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0.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引導、培育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牽頭單位:市財政<地稅>局、市國稅局)
11.積極提供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向住房租賃行業提供金融支持。積極支持并推動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對將已竣工的庫存商品住房轉化為出租房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金融機構給予符合經營特點的信貸支持。(牽頭單位:市人行)
(五)加強租賃市場監管
12.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機制。完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租賃住房管理體系。各縣(市、區)政府履行屬地范圍內住房租賃市場管理主體責任,鄉鎮(街道)負責住房租賃市場管理的具體事務,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實行住房租賃網格化管理。(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設立或增掛溫州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專門負責住房租賃管理工作。(牽頭單位:市編辦)
13.建設住房租賃交易監管服務平臺。積極配合做好全省一體化的省、市、縣三級監管服務平臺,將各類出租住房一并納入平臺監管,提供信息發布、信息核驗、價格參考和網上簽約備案等功能,解決租賃市場信息不對稱、供需不均衡和資源不共享等問題。(牽頭單位:市住建委)
14.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指導行業協會制定、完善住房租賃行業執業規范和行為準則,強化行業自律管理。督促指導住房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及時采集、上報租賃房屋、租賃人員等信息。(牽頭單位:市住建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統籌協調全市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委),負責開展試點日常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人員和經費,健全工作機制,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二)強化責任落實
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按時完成住房租賃市場試點任務。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體系。建立試點工作月報制度,各地各部門要定期將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報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注重宣傳引導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宣傳工作,積極采取多種措施,利用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做好宣傳引導,準確解讀相關政策,大力宣傳推廣租賃試點的成功經驗做法,正確引導居民消費,倡導理性、梯度消費,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