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消費稅文 號:頒發日期:2019-01-24
地 區:深圳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事項描述】
消費稅事后備案類優惠包括以下事項:
(1)自產石腦油、燃料油生產乙烯、芳烴產品免稅。
(2)對用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油生產的乙醇汽油免稅;用自產汽油生產的乙醇汽油,按照生產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數量申報納稅。
(3)利用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為原料生產的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
(4)成品油生產企業在生產成品油過程中,作為燃料、動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產成品油,免征消費稅。
(5)以回收的廢礦物油為原料生產的潤滑油、基礎油、汽油、柴油等工業油料免征消費稅。
(6)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
(7)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1號)
3.《財政部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十批)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48號)
【報送資料】
(1)自產石腦油、燃料油生產乙烯、芳烴產品免稅
① 依據:《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執行部分石腦油 燃料油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87號)。
② 備案所需資料:《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
a、石腦油、燃料油用于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工藝設計方案、裝置工藝流程以及相關生產設備情況。
b、石腦油、燃料油用于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物料平衡圖,要求標注每套生產裝置的投入產出比例及年處理能力。
c、原料儲罐、產成品儲罐和產成品倉庫的分布圖、用途、儲存容量的相關資料。
d、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生產裝置的全部流量計的安裝位置圖和計量方法說明,以及原材料密度的測量和計算方法說明。
e、上一年度用石腦油、燃料油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分品種的銷售明細表。
(2)乙醇汽油
①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后相關成品油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68號)。
②備案所需資料:《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
(3)純生物柴油
①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利用廢棄的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0〕118號)。
②備案所需資料:《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
(4)燃料、動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產成品油
①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成品油生產企業生產自用油免征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0〕98號)。
②備案所需資料:《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
(5)工業油料
①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廢礦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3〕105號)。
②備案所需資料:
a、《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
b、生產經營范圍為“綜合經營”的納稅人,還同時提供頒發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能證明其生產經營范圍包括“利用”的材料;
c、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納稅人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在此前6個月以內出具的該納稅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標準的證明材料;
d、納稅人回收的廢礦物油具備能顯示其名稱、特性、數量、接受日期等項目的《危險廢物轉移單》;
e、生產原料中廢礦物油重量占90%以上。及產成品中必須包括潤滑油基礎油,且每噸廢礦物油生產的潤滑油基礎油不少于0.65噸的相關證明材料;
f利用廢礦物油生產的產品與利用其他原料生產的產品分別核算的相關證明材料。
(6)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
①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
②備案所需資料:
a、《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
b、持有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1份。
(7)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
①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
②備案所需資料:
a、《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
b、持有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1份。
【辦理渠道】
1.辦稅服務廳
全城通辦,第二稅務分局除外:是()否(√)
2.自助辦稅終端:是(√)否( )
3.網上辦理
電子稅務局:是(√)否()
【辦理時限】
1.納稅人辦理時限
申報期或申報時
2.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
【辦理結果】
稅務機關反饋文書結果。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