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其他會計法規文 號:財會〔2018〕12號 2018年5月17日頒發日期:2019-07-17
地 區:重慶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為貫徹國家人才強國戰略,不斷增強我國在國際會計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著力培養一批符合會計工作國際交流與合作需要的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依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的重要性
會計是國際通用的商業語言。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全球化要求,我國會計行業持續推進改革開放,會計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深化,包括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在內的會計標準基本實現了與國際趨同與等效,會計工作為我國經濟發展和更好地融入世界經濟體系發揮了重要基礎性作用。為進一步加強國際會計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并影響國際會計標準的制定,不斷提高我國會計話語權和影響力,更好地為我國經濟走出去服務,切實維護國家利益,應當加快國際化會計人才的選拔和培養工作。
二、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加強高素質國際化人才隊伍建設的決策部署,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會計國際化要求,按照 “服務大局、內外兼顧、培用結合、統籌協調”的原則,力爭用五年時間,著力打造一支國際視野開闊、實務經驗豐富、專業能力突出、英語應用嫻熟的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更好地服務我國會計工作國際交流與合作。
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在企業會計準則領域先行先試,待積累經驗后再擴大到其他會計領域。
三、組織領導
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由財政部會計司組織領導;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受財政部會計司委托,具體負責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的組織實施;國家會計學院承擔具體培養工作。
四、人才選拔
(一)選拔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政治素質高,服從大局,維護國家利益;
4.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守會計職業道德;
5.具有充足時間、精力參與相關的國際交流和合作活動;
6.具有一定的企業會計準則實務經驗和會計理論基礎,在某一個或幾個專業領域具有一定見解;
7.溝通能力強,能夠熟練應用英語進行專業討論;
8.獲得本人所在單位的同意和支持。
最近5年內因執業活動違法、違紀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不得參加選拔。本人所在單位最近5年內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執業活動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不得參加選拔。
(二)申報選拔
1.正式申報。申報者按要求填寫《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候選人申請表》,經申報者所在單位同意后,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報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企業的申請者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管理企業在京單位及駐外機構(不含港澳地區)的申請者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司,中央管理企業在地方單位的申請者按屬地化原則報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中央管理企業駐港澳地區單位的申請者按就近原則報廣東省財政廳會計處。各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對申請者的申報條件進行審核,并確定候選人名單。
2.選拔筆試。各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單位組織對申請者進行集中筆試。筆試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命題,內容包括企業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英語。
3. 選拔面試。筆試結束后,會計準則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對試卷及申報材料進行審閱,確定參加面試的申請者名單,并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選拔面試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命題,為結構化面試,全程采用英語問答。
4.審定人選。財政部會計司、會計準則委員會根據筆試、資料審核、面試三項成績合計,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確定建議人選,通過函調方式,征求用人單位意見后,報財政部領導審批。
5.公示和公布。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對象入選名單通過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網站公示后,正式向社會公布。
五、培養與管理
(一)培養方式與內容
對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的培養,采取集中培訓與自學相結合、教學研討與實習實踐相結合等方式,重點培養和提高會計實務與理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研究、對外交流等能力和水平,培養周期為3年。
1.集中培訓。依托國家會計學院,每年組織入選學員集中培訓1次,每次1至2周。邀請國際會計組織有關人士、國內外知名專家對培養對象進行具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教學研討。
2.自學與實踐。制定自學與實踐計劃,指導入選學員學習指定書目、開展調查研究或課題研究。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新發布或者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正在研究的其他準則項目作為入選學員的主要自學內容。在實務中,緊密結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最新發展,根據行業特征分析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可能存在的執行問題,并進行深入研究,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
3.國際研討。不定期邀請入選學員參加財政部會計司、會計準則委員會組織的國際研討會以及相關培訓,加深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等的理解和應用。
4.境內研習。組織入選學員到國內有關單位研習(3至6個月),參與會計準則項目研究、制定等工作,以熟悉我國會計標準建設的實際工作程序,并深度參與我國會計標準制定的具體工作。
5.境外研習。組織入選學員到境外有關機構研習(6至12個月),以了解國際會計組織或其他國家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等的運作機制及工作模式,參與相關會計標準的研究和制定。
(二)結業與入庫
1.結業。入選學員經過集中培訓、境內外研習等培訓環節,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證書。
2.入庫。取得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證書的人員,將入圍由會計準則委員會建立的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庫。
(三)使用
1.參與國際會計標準制定,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財政部會計司、會計準則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在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庫中遴選合適人選,推薦其作為中國代表,到有關國際會計組織進行交流訪問、合作研究、任職或兼職。
2.發表會計專業意見。財政部會計司、會計準則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從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庫中選擇合適人選,作為我國會計合作與交流常設機制的顧問或專家,參加有關國際研討或國際會議,發表專業意見。
3.聘請擔任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財政部會計司、會計準則委員會將聘請入庫的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擔任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參與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四)經費支持
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給予支持。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項目經費包括選拔評審經費、培養使用支持經費和評估管理經費。
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五)管理
1.會計準則委員會會同國家會計學院制定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計劃、培訓課程、培訓學員管理制度。
2.會計準則委員會負責對進入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庫的人員進行跟蹤管理和日??己?。
3.財政部會計司負責對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