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國際稅收條約文 號: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7號頒發日期:2018-08-15
地 區:廣西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于8月15日掛牌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等五個派出機構。自2018年8月15日起,掛牌成立機構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統一以新機構名稱開展工作。
一、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
主要職責:負責擬定并組織實施本系統列名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國家稅務總局部署的“千戶集團”企業名冊管理、數據補充采集、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等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列名大企業的風險分析、風險應對等專業化管理和個性化服務工作;指導大企業完善稅務風險防控體系。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園湖南路26號
郵編:530022
電話:0771-5869901
二、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主要職責:承擔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列名大企業的稅務稽查、稅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南寧市、百色市、崇左市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地址:南寧市金湖路40號
郵編:530028
電話:0771-5566625
三、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主要職責:承擔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列名大企業的稅務稽查、稅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柳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地址:柳州市東環大道167號五建大廈
郵編:545001
電話:0772-2082991
四、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三稽查局
主要職責:承擔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列名大企業的稅務稽查、稅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桂林市、梧州市、賀州市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地址:桂林市高新區五里店路19號
郵編:541004
電話:0773-5828862
五、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四稽查局
主要職責:承擔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列名大企業的稅務稽查、稅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玉林市、貴港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廣西欽州保稅港區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地址:欽州市北部灣大道53號
郵編:535000
電話:0777-3693977
六、其他事項
自2018年8月15日起,原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南寧稽查局、柳州稽查局、桂林稽查局、梧州稽查局、玉林稽查局、欽州稽查局、百色稽查局、河池稽查局對納稅人實施但未結案的稅務稽查工作,由上述新設稽查機構對口承接、延續辦理。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2018年8月1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掛牌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等機構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對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掛牌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等機構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向社會宣告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等五個派出機構于2018年8月15日掛牌成立,并明確新機構的職責范圍、管理體制、印章使用、辦公地點等事宜。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了新機構成立的時間。明確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等五個派出機構于2018年8月15日正式掛牌成立。
二是明確了新機構的管理范圍。明確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等五個派出機構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三是公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等五個派出機構的辦公地點及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