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個人所得稅文 號: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3號頒發日期:2018-12-27
地 區:廣西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就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核定附征率
(一)附征率表(表一)
經營額(不含增值稅) |
附征率% |
按月30000元(含)以下, 或按季90000元(含)以下 |
0 |
按月30000元(不含)至50000元(含), 或按季90000元(不含)至150000元(含) |
0.5 |
按月50000元(不含)至100000元(含), 或按季150000元(不含)至300000元(含) |
0.8 |
按月100000元(不含)至200000 元(含), 或按季300000元(不含)至600000元(含) |
1.1 |
按月200000元(不含)以上, 或按季600000(不含)元以上 |
1.5 |
(二)附征率表(表二)
代開發票金額(不含增值稅) |
附征率% |
500元(不含)以下 |
0 |
500元(含)以上 |
1.3 |
(三)適用范圍
1.附征率(表一)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取得經營所得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管理的納稅人。
2.附征率(表二)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取得經營所得的自然人。
二、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核定應稅所得率
(一)應稅所得率表
行業 |
應稅所得率% |
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 |
5 |
建筑業 |
7 |
房地產開發業 |
8 |
飲食服務業 |
7 |
娛樂業 |
20 |
其他行業 |
10 |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取得經營所得并實行個人所得稅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管理的納稅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核定附征率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停止執行。
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2018年12月26日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政策解讀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F對《公告》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做出了簡并所得項目、提高減除費用標準、優化稅率結構等修改決定。本公告旨在結合修改的內容,降低取得經營所得、實行核定征收管理的納稅人稅負水平,使個人所得稅改革紅利得以全面釋放。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公告》統一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內的個人所得稅核定附征率和核定應稅所得率。
(一)適用范圍
本《公告》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內取得經營所得并實行核定征收管理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二)附征率
1.取得經營所得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管理的納稅人適用的核定附征率:以經營額(不含增值稅)為計稅依據的,按月30000元(含)以下,或按季90000元(含)以下,附征率為0%;按月30000元(不含)至50000元(含),或按季90000元(不含)至150000元(含),附征率為0.5%;按月50000元(不含)至100000元(含),或按季150000元(不含)至300000元(含),附征率為0.8%;按月100000元(不含)至200000 元(含),或按季300000元(不含)至600000元(含),附征率為1.1%;按月200000元(不含)以上,或按季600000元(不含)以上,附征率為1.5%。
2.取得經營所得的自然人適用的核定附征率:以每次代開發票金額(不含增值稅)為計稅依據,500元(不含)以下的,附征率為0%;500元(含)以上的,附征率為1.3%。
(三)應稅所得率
取得經營所得并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管理的納稅人適用應稅所得率: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核定應稅所得率為5%;建筑業,核定應稅所得率為7%;房地產開發業,核定應稅所得率為8%;飲食服務業,核定應稅所得率為7%;娛樂業,核定應稅所得率為20%;其他行業,核定應稅所得率為10%。
三、《公告》的何時開始施行?
《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公告》施行后,原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核定附征率和核定應稅所得率是否停止執行?
《公告》施行后,原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核定附征率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同時停止執行。
五、《公告》的其他事項
《公告》規定,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