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頒發日期:2014-11-10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規范化肥經營企業做好淡季商業儲備工作,緩解化肥常年生產、季節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對2005年制定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令2005年第26號)及《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發改經貿[2005]2251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將反饋意見發至jms@ndrc.gov.cn,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5年10月23日。
附件:《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征求意見稿)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