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財辦文資[2015]9號頒發日期:2014-08-30
地 區:全國行 業:教育時效性:有效
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主管部門: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辦法〉的通知》(財企[2011]318號)、《財政部關于做好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財文資[2012]9號)等文件相關規定,現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以下簡稱中央文化企業)編制數字內容運營平臺項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下簡稱資本預算)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本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文化產業的指示精神,促進文化與科技融合,充分發揮資本預算引導、示范和帶動作用。按統一的行業標準和開發要求,分年分批推動中央文化企業數字內容運營平臺項目。以技術改造、流程再造和數字資源庫建設為基礎,按計劃、分步驟支持中央文化企業在基本具備軟硬件技術條件及資源累積條件后,有序開展行業級數字內容運營平臺建設,集聚跨部門、跨地區、跨所有制的分領域的數字內容資源,提升中央文化企業數字內容運營能力,為建設“新聞出版業數字內容生產運營服務平臺”奠定基礎,發揮中央文化企業的先鋒骨干作用,帶動傳統新聞出版業轉型升級。
二、資本預算編制范圍
資本預算將按各中央文化企業數字內容運營平臺項目總投資的一定比例支持企業項目建設,以資本性支出方式增加企業實收資本。中央文化企業編制資本預算主要包括:
(一)開展標準規范建設。支持企業開展標準規范的編制工作,完成一批相關標準與規范,為建立規范化的數字內容運營機制、建設面向專業領域的功能完備的運營平臺奠定基礎。包括:平臺建設的技術標準、支持數據格式交互與傳輸的技術標準;平臺運營的內部管理規范、對外合作規范、運營流程規范;平臺所支持的產品長期保存標準、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與服務的相關數據標準,及其他相關標準與規范。
(二)開展數字內容產品研發。支持企業基于已有數字化生產工具與數字化資源積累,結合市場需求,對已有數字產品形態的升級,研發新型數字內容產品。包括:單本電子書、增強型電子書、數據庫、數字圖書館、知識庫、互動型知識服務內容產品及其他形態的數字內容產品。
(三)開展行業級數字內容運營平臺建設。支持企業建設面向專業領域的行業級數字內容運營平臺,充分利用已有硬件搭建基礎環境,支持企業采購或自主研發運營工具與管理服務系統。
三、項目計劃書編制要求
中央文化企業申報資本預算項目時,應編制資本預算支出項目計劃書。主要包括:
(一)項目概況。主要包括項目名稱、主要內容、總投資金額、申請資本預算支持金額、實施的主要目的和目標。
(二)企業情況。主要包括企業級次、企業本級基本情況,項目承擔企業基本情況。
(三)項目基本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立項依據、可行性分析、盈利模式、項目實施規劃、年度計劃及資金需求、現有軟件、硬件基礎、資金測算說明、資金籌措方案、項目預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等。
(四)項目設計思路。主要包括本企業完整的轉型升級工作規劃與設計方案、本項目與已有其他已完成及在建項目的銜接關系。應當說明相關項目邊界,重點說明本項目與數字化生產加工工具及系統部署、數字化資源加工與管理、專業領域數字資源庫建設等項目的銜接關系。
(五)項目運營模式。主要包括本項目關于聚集特定行業領域資源與產品的模式設計,重點說明如何與其他同領域出版企業開展合作,如何實現跨企業資源共享、數據共享與運營共享,如何實現跨企業結算等。
(六)項目績效考核及其有關責任的落實。
(七)其他相關說明。
四、資本預算編制要求
(一)中央文化企業主管部門應當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所屬中央文化企業申報資本預算,嚴格把關,確保資本預算編制和項目建設質量。
(二)申報行業級數字內容運營平臺項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中央文化企業,應當統籌已有項目成果及在建項目預期成果,不得重復申報資金,避免重復建設。
(三)申報各行業級數字內容運營平臺項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中央文化企業,應當明確平臺所服務的專業領域。
(四)各中央文化企業應當按照財政部和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統一部署,開展相關建設,確保平臺標準、建設思路的統一。
(五)中央文化企業應當實事求是,按實際需求編制資本預算,確保編制數據和內容的真實、準確、可靠和完整,做好項目總體規劃和頂層設計,提交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說明。
(六)及時申報資本預算。申報數字內容運營平臺項目的中央文化企業應在2015年8月20日之前向財政部文資辦報送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的資本預算支出項目計劃書。電子版通過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平臺(http://wzjg.mof.gov.cn)報送。
(七)加強溝通與聯系。對于資本預算編制工作中的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文資辦綜合處聯系(聯系人及電話:戚驥010-68553745、余宛泠010-68553743、湛志偉010-68553747)。對于行業級數字內容運營平臺項目的技術需求相關問題請及時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數字出版司聯系(聯系人及電話:康寶中010-83138707、武遠明010-83138703、馮宏聲010-83138706、王強010-83138709)。
財政部辦公廳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