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工原函[2015]484號頒發日期:2014-08-27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有關單位: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發布2015年工業轉型升級重點項目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規[2015]252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我司將組織2015年稀土行業兩化融合示范項目相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稀土數字化礦山
支持稀土礦山開采企業建設礦山資源和生產基礎數據庫、數據共享平臺,利用礦山地質模型,實現數據的集中管理和資源的可視化;建設生產過程的智能控制系統,提高采選生產過程的操作自動化、控制智能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設礦山通訊系統,建立企業生產經營臺帳、生產監測調度數字化管理系統、安全監測系統,實現礦山主體運行管理業務的數字化。
(二)稀土冶煉分離智能工廠
支持稀土冶煉分離企業建設生產過程數據的采集與管理系統,建立生產臺賬實時數據庫,實現生產過程數據的自動采集與在線檢測;建立生產過程的控制模型,實現設備與流程的在線故障診斷與關鍵作業的閉環控制,提高產品質量穩定性,節能降耗,減少環境污染,促進稀土冶煉分離的生產流程數字化、主體裝備智能化、生產工藝優化、服務遠程化。
(三)稀土產品追溯體系
支持第三方服務機構建立并運營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稀土產品追溯信息采集系統,覆蓋礦山開采、冶煉分離、貿易流通、出口各環節,采集指令性生產計劃、企業生產經營數據、企業產品識別碼、稀土專用發票、海關出口等相關數據;開發應用系統,編制稀土產品追溯碼,實現與產品生產計劃、國家強制標準體系相銜接;建立產品流通在線監測平臺,涵蓋數據查詢、統計分析、預警、投訴舉報等功能,實現對稀土產品生產、流通、出口的全程監控;建設數據共享平臺,支持政府、行業協會、企業、社會公眾等四類用戶按權限訪問系統,提供基于身份權限獲取系統信息資源的開放式應用程序接口服務,保障數據安全,滿足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實現稀土產品來源可回溯,去向可追蹤,責任可追究。
二、申報條件
(一)申請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行和財務狀況良好的的大型稀土集團公司或企事業單位。
(二)申報項目具備一定工作基礎或已開工建設,2016年12月底前可完工。
(三)項目技術指標先進,達到《通知》要求,對稀土產業有較強的推動作用,實用性、示范帶動作用明顯。
(四)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中央或地方財政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
三、申報材料
申請項目應提交:項目申請書、項目及承擔單位基本情況表、項目匯總表(參考模板見附件1、2、3),企業營業執照。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程序:地方項目由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申報,中央企業項目由集團公司組織申報,部直屬機構直接申報。
(二)項目安排原則:優先推薦基礎條件好、企業積極性高、經濟和社會效益好、符合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要求的示范項目。
(三)申報項目截止時間:2015年8月10日,將項目匯總表(一式兩份)、申請書、項目及承擔單位基本情況表(一式5份、裝訂成冊)及電子版匯總后,統一行文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稀土辦)。
(四)有關申請材料模板的電子文檔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www.miit.gov.cn)下載。
聯系人及電話:劉玉柱 010-68205584
附件2.2015年稀土行業兩化融合示范項目及承擔單位基本情況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
(稀土辦公室)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