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工商法規文 號:津市場監管消[2015]6號頒發日期:2014-07-24
地 區:天津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局,委有關處室和直屬單位:
現將《工商總局關于完善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見》(工商消字[2015]36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目標任務
增強消費環節經營者消費維權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全面落實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制度;在消費維權“五進”規范化建設的基礎上,利用2-3年時間,督促引導全市為銷售者、經營者提供經營條件及相關服務的經營者逐步推行賠償先付制度,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 方法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7月份)
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國家工商總局文件精神,增強企業消費維權責任意識,做到學法、知法、守法;深入消費維權服務站以及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溝通調研,對符合賠償先付條件的進行重點宣傳培訓,引導其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建立賠償先付制度。
(二)運行實施階段(8月份)
在全面落實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制度的基礎上,各區縣局確定3-5家不同行業的賠償先付制度試點企業;加強對試點企業的業務指導,幫助企業明確賠償先付的啟動條件、完善賠償先付工作流程,進一步提高操作性和實效性。
(三)檢查驗收階段(9-10月份)
組織開展對試點企業的驗收,檢查其制度落實情況及工作成效,提出指導意見,幫助企業形成長效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督促引導消費環節經營者建立完善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是落實國務院以及國家工商總局工作部署,抓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貫徹實施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發揮市場監管部門職能作用,營造良好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具體體現。各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求真務實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扎實有序推動工作,務求取得實效。
(二)以點帶面,逐步擴大范圍。要在全面推行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制度的基礎上,以消費維權服務站作為推行賠償先付制度的重點對象,鼓勵引導其建立完善賠償先付制度;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試點企業示范引領作用,逐步擴大范圍,督促、引導不同行業、企業廣泛建立落實賠償先付制度;將推行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與年度優秀消費維權服務站評選推薦工作相結合,對積極處理消費爭議且建立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的企業,予以優先考慮,以調動企業積極性,更好地推動制度落實。
(三)穩步推進,注重工作實效。各單位要按照國家工商總局文件精神及本通知要求,扎實推進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注重日常溝通指導,加強工作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發現、研究解決問題,幫助企業更好地落實制度;對拒不履行首問責任的經營者,要依法予以處理,并將行政處罰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總結經驗,及時上報情況。要不斷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及時發現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遇重大、疑難問題及時對口請示報告;今年8月底前將《試點企業名單統計表》、每年10月底前將本年度推行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工作總結通過OA 系統書面報市市場監管委消保處。
附件:試點企業名單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