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閩注會協[2015]34號頒發日期:2014-06-15
地 區:福建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保持和提升我省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專業素質,推動行業人才梯度培養工作,特制定《福建省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專人對該辦法進行研究,并于2015年5月21日前將意見與建議以傳真或郵件形式反饋至我會。
電話:0591-87097011
傳真:0591-87097033
電子郵箱:fujian122@sina.com
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5年5月15日
福建省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基金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貫徹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發展規劃(2011-2015年)》和《福建省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精神,切實做好福建省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培養工作,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注協”)特設立“福建省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基金”(以下簡稱“人才基金”)。為加強人才基金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設立人才基金的宗旨一方面支持行業高端人才培養,吸引高學歷、高素質的優秀人才加盟注冊會計師行業,另一方面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整體提升行業人才的素質,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推動行業持續、健康、有序地發展。
第三條 人才基金來源:
(一)按協會上年度團體會費收入的3%-5%計提人才基金;
(二)捐贈收入;
(三)其他收入。
第四條 人才基金主要用途:
(一)研究行業人才發展規劃與戰略的支出;
(二)培養符合行業發展要求的具有高理論素養、經驗豐富與戰略思維的復合型管理人才、學者型專業人才以及業務型執業人才的支出;
(三)協會組織或推薦參加的高層次培訓、行業繼續教育師資培訓等支出;
(四)獎勵社會專業人才加入行業為行業發展服務的支出;
(五)獎勵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優異成績的社會人才的支出;
(六)對全省行業人才培養工作做出重大貢獻的會計師事務所給予的獎勵支出;
(七)行業人才培養工作的其他支出。
第五條 省注協直接組織的高層次培訓,行業繼續教育師資培訓,復合型管理人才、學者型專業人才、業務型執業人才等培養所發生的費用由行業人才基金全額承擔。
第六條 注冊會計師經省注協推薦參加中注協、國家會計學院以及其他類型的高層次人才培養活動,考試、考核合格的,行業人才基金將給予定額補助。
第七條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執業道德、遵紀守法;
(二)專職在本省會計師事務所從業滿3年;
(三)符合獎勵條件不超過3年。
第八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直接淘汰:
(一)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在執業中因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三)因執業質量或職業道德等問題受到通報批評以上行業懲戒的;
(四)未經許可不參加培訓的;
(五)協會和培訓機構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首次加盟且同時符合第七條,具有博士學位的專業人才可以申請人才獎勵基金8000元。
第十條 同時符合第七條和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人才可以申請人才基金獎勵:
(一)參加全國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并在連續兩個年度內獲得全科合格者,獎勵3000元;在連續三個年度內獲得全科合格者,獎勵1500元;
(二)參加財政部(中注協)組織的行業專業技能競賽并取得名次的,個人獎勵3000元,團體獎勵10000元;
(三)通過考試被中注協選拔為行業領軍人才的,獎勵3000元,對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也將給予一定獎勵;
(四)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考取其他相關執業資格的(包括資產評估師、稅務師、造價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土地估價師、律師等),每取得一個執業資格獎勵1000元;
(五)考取英國特許會計師(ACA)、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ACCA)、加拿大注冊會計師(CGA)、澳大利亞注冊會計師(ASCPA)、香港注冊會計師(HKCPA)等境外執業資格的,每取得一個執業資格獎勵5000元;
(六)由省注協委托并在注冊會計師課題研究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獎勵3000至5000元;
(七)經省注協認可的其他可以獎勵的情形。
第十一條 人才基金由申請人自愿申請,每年審批一次,具體時間由省注協秘書處確定。
第十二條 人才基金申請人應填寫《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人才基金申請表》(見附件),并根據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經所在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省注協。
第十三條 省注協秘書處對申請人報送的材料進行初審后提交省注協秘書長辦公會議審查批準。
第十四條 經省注協秘書長辦公會議審查批準后,在省注協網站上公示獲得獎勵或津貼人員名單,無異議后由秘書處直接向被批準的申請人發放獎勵。
第十五條 單獨設立人才基金賬戶,實行獨立核算、??顚S?、專項管理。
第十六條 人才基金由省注協秘書處負責日常收支管理,并遵循收支合規、公開透明和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十七條 人才基金的年度結余結轉下一年度使用。
第十八條 人才基金定期接受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
第十九條 人才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況,省注協秘書處定期向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報告。
第二十條 各會計師事務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符合本所實際的相關獎勵辦法。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2015年7月1日之后取得符合獎勵條件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注協秘書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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