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工商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13-10-28
地 區:浙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和國家工商總局的相關規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政府部門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企業(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下同)信息將向全社會公示,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將要報送年度報告。為全面貫徹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認真做好企業信息公示和年度報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正式向全社會公示企業信息,開放查詢服務
從2014年10月1日起,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網址:http://gsxt.zjaic.gov.cn)正式上線運行。公示系統是企業報送和公示信息的法定載體,是各級政府對企業實施信用監管的基礎平臺。根據《條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公示系統,公示企業的注冊登記、備案信息,動產抵押登記信息,股權出質登記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其他政府部門應當公示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企業也要公示年報信息和其他信息。這些公示的企業信息,通過公示系統向全社會開放,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公示系統查詢本省所有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戶的登記信息、年度報告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信息;也可以通過公示系統鏈接到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外省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戶的登記信息、年度報告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信息。
二、及時、認真報送2013、2014年度的年度報告工作
(一)年度報告對象。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市場監管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都應當依法報送2013、2014年度報告;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新設立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報送2014年度報告。
已依法被吊銷或被撤銷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不須報送年度報告。
(二)年度報告時間。2013年度報告的報送時間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報告的報送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需要報送2013、2014兩個年度報告的,應當先報送2013年度報告,在報送成功后才能報送2014年度報告。
(三)年度報告內容。企業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①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②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③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④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⑤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⑥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⑦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該類信息由企業自主選擇是否公示;⑧非公企業黨建、商標注冊使用、廣告發布經營以及部分財務報表指標等其它信息,僅限用于為政府決策服務使用,不對外公開。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①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②生產經營信息;③資產狀況信息;④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⑤聯系方式信息;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①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②生產經營信息;③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④聯系方式等信息。
(四)年度報告的方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采取電子化方式報送,可以直接登錄公示系統,或登錄浙江省工商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zjaic.gov.cn )以及所在市級市場監管局(工商局)的門戶網站(網址附后),以鏈接方式進入公示系統,再點擊“企業年度報告”、“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模塊進行相應操作。在通過身份驗證后,按照系統所列內容完整填報并提交后,年度報告即告完成,公示系統同時將該年度報告內容向社會公示。
個體工商戶的年度報告目前采取紙質報告方式。個體工商戶可到核發營業執照的市場監管局(工商局)領取或下載《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表》,填寫完整并簽字(或蓋章)后,直接提交或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市場監管局(工商局)即可。市場監管局(工商局)接收到紙質報告表后,在公示系統中公示其已報送年度報告的情況,不公示年度報告具體內容。
三、及時做好企業聯絡員的指定、確認工作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采取電子化方式報送,需要進行網上身份驗證和確認。公示系統目前提供兩種確認方式:一是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使用數字證書直接登錄,在線填報保存后即完成年度報告的報送并公示;二是沒有數字證書或者未使用數字證書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需要事先指定企業聯絡員并到核發營業執照的市場監管局(工商局)辦理確認手續,企業憑聯絡員的身份信息和公示系統發送的密碼,登錄公示系統,然后才可報送、公示年度報告和其他信息。
企業聯絡員確認的基本流程是:①企業進入公示系統,在線填寫保存《企業聯絡員確認通知書》;②打印確認通知書,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并附聯絡員身份證復印件;③將確認通知書直接提交或掛號郵寄至市場監管局(工商局);④市場監管局(工商局)接收并在公示系統中予以確認。
數字證書由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自愿向所屬地數字證書服務網點購買申領,具體可登錄網址:www.icinfo.cn查詢,或致電免費客服熱線:4008884636。數字證書具有“一證通用”的優勢,在電子政務、電子商務領域內可廣泛使用。
四、不依法進行年度報告的后果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年度報告的,或者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年度報告的,將被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并向社會公示。
五、省屬企業年報工作安排
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的各類企業,領有數字證書的,可直接登錄公示系統在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沒有數字證書的,建議盡快辦理、使用數字證書。不辦理數字證書的,應先指定企業聯絡員,并將聯絡員相關材料提供給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監管處確認;企業住所在杭州市區以外的,可以將確認材料郵寄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監管處辦理確認手續。浙江省工商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號金匯大廈;郵政編碼:310005;聯系人:鈕建平、趙成才;聯系電話:0571-88385237、89769081。
六、其它事項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電子化報送、公示年度報告和其他信息,無需提交年度報告書面材料,無需繳納費用,營業執照不再加蓋相關標記。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發現其填報信息有誤的,可在年度報告截止時間(2015年6月30日)之前自行進行修改,修改前、后的信息記錄將一并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公示的企業年度報告或其他信息虛假的,可以向核發其營業執照的市場監管(工商)部門舉報。
農民專業合作社還沒有報送2013年度報告的,可以繼續登錄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備案)”子系統進行報送。
附:各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門戶網站地址
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hzaic.gov.cn
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nbaic.gov.cn
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wenzhou315.gov.cn
紹興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sxgs.gov.cn
嘉興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jiaxingaic.gov.cn
湖州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huaic.gov.cn
金華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jhgs.gov.cn
衢州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qzpages.com
臺州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tzaic.gov.cn
麗水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zjlshd.gov.cn
舟山市市場監管局(工商局):http://www.zs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