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船稅文 號:頒發日期:2013-08-16
地 區:山東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部分失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 交通運輸部關于發布〈船舶車船稅委托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交通運輸部公告2013年第1號)有關規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對在青島轄區內登記的船舶,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事局代征車船稅。
一、什么是車船稅?哪些船舶需要繳納車船稅?
車船稅是依照法律規定、對在我國境內的車輛、船舶,按照規定的稅目、計稅單位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稅。
應稅船舶是指各類機動、非機動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動裝置,但是船舶上裝備的救生艇筏和長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其中,機動船舶是指用機器推進的船舶;拖船是指專門用于拖(推)動運輸船舶的專業作業船舶;非機動駁船,是指在船舶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為駁船的非機動船舶;游艇是指具備內置機械推進動力裝置,長度在90米以下,主要用于游覽觀光、休閑娛樂、水上體育運動等活動,并應當具有船舶檢驗證書和適航證書的船舶。
二、誰是船舶車船稅的納稅義務人?
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車船稅的納稅義務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國境內擁有船舶的單位和個人;管理人是指對船舶具有管理權或者使用權,不具有所有權的單位。上述單位,包括在中國境內成立的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上述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三、船舶車船稅稅額是如何規定的?(見附件一)
四、青島船舶車船稅如何申報繳納?
2014年3月1日開始,凡在青島海事局登記的應稅船舶,其船舶車船稅統一由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市北分局委托青島海事局代征。
在青島海事局繳納船舶車船稅時,需納稅義務人提供船舶所有人的稅務登記證書;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屬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屬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書);委托辦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委托證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證書》。以上證明都需驗原件提交復印件。
青島海事代征機構地址及聯系電話:
代征機構 |
地址 |
聯系電話 |
青島海事局政務中心 |
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 |
85916922 |
五、船舶車船稅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車船稅法規定的法定免稅船舶如下:
1.捕撈、養殖漁船:
是指在漁業船舶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為捕撈船或者養殖船的船舶;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船舶:
是指按照規定在軍隊、武裝警察部隊船舶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軍隊、武警牌照的船舶;
3.警用船舶:
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領取警用牌照和執行警務的專用船舶;
4.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船舶。
(二)實施條例規定的減免稅項目如下:
1.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船舶可以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
2.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3.依法不需要在船舶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港口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4.臨時入境的外國船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船舶,不征收車船稅。
(三)山東省規定的減免稅項目如下:
1.公共交通船舶免征車船稅;
2. 對受地震、洪澇等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免稅的船舶,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具體減免期限和數額由省財政部門會同地方稅務機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六、怎樣取得完稅憑證和減免稅證明
青島海事局代征船舶車船稅使用的完稅憑證為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繳款憑證?!岸愂绽U款書(稅務收現專用)”是根據《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的有關規定使用的,該憑證可作為納稅人記賬核算憑證。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減免稅的船舶,由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市北分局出具減免稅證明。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市北分局將出具減免稅證明的船舶信息反饋給青島海事局。青島海事局對免稅的船舶不代征車船稅,對減稅船舶根據減免稅證明規定的實際年應納稅額代征車船稅。
七、車船稅納稅義務從什么時候開始?
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車船的購置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明的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
八、購置的新船舶,購置當年的車船稅稅額如何計算?
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購置的新船舶,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取得船舶所有權或管理權的當月起按月計算,應納稅額為年應納稅額除以12再乘以應納稅月份數。
九、已完稅的船舶發生盜搶、報廢、滅失的,如何處理?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船舶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證明,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船舶失而復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十、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已繳納車船稅的船舶辦理轉讓過戶的,如何處理?
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已繳納車船稅的船舶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十一、如何確定車船稅的計稅標準?
車船稅法及實施條例所涉及的凈噸位、千瓦、艇身長度,以船舶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船舶登記證書所載數據為準。
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船舶和依法應當登記而未辦理登記或者不能提供船舶登記證書的船舶,以船舶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標注的技術參數、數據為準;不能提供船舶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相關標準核定,沒有國家相關標準的參照同類船舶核定。
附件一:
船舶車船稅稅目與稅額表
稅目 |
計稅 單位 |
年基準 稅額 |
備注 |
|
機動船舶 |
凈噸位不超過200噸(含)的 |
每噸 |
3元 |
拖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0.67噸計算。拖船、非機動駁船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
凈噸位超過200噸但不超過2000噸(含)的 |
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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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噸位超過2000噸但不超過10000噸(含)的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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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噸位超過10000噸(含)的 |
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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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 |
艇身長度不超過10米的 |
每米 |
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