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船稅文 號:蘇地稅規[2011]16號頒發日期:2011-01-31
地 區:江蘇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有關事項的公告》(2011年第75號)的規定,對《江蘇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蘇地稅發[2007]106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江蘇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江蘇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地稅發[2007]106號)、《江蘇省地方稅務局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關于下發(電子表式)的通知》(蘇地稅發[2007]141號)同時廢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