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京財會[2013]769號頒發日期:2012-06-02
地 區:北京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市屬各單位、各區縣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2012年12月10日財政部令第73號)、《關于印發新舊〈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有關銜接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3號)中“會計從業資格各考試科目應當一次性通過,單科合格成績不滾動計算”的要求,為積極穩妥地做好新舊辦法的銜接過渡,結合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工作實際,現將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補充考試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
北京市新舊辦法銜接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補充考試由市財政局統一領導,各區縣按統一要求組織并負責本考區的各項考試考務工作。
二、應試對象
凡參加2013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2013年3月16日—2013年4月14日)并取得至少一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可報名考試。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報考人員可登錄北京財政網站會計業務板塊(http://kuaiji.bjcz.gov.cn)進行網上報名,具體辦法詳見網上報名須知。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6月3日9:00開始至6月7日17:00結束。
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6月8日至6月9日?,F場確認辦理時間以各報名點安排時間為準。(詳見附表)
(二)此次考試時間只安排雙休日進行。
(三)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網上打印的報名表(在報名表指定位置粘貼與網上上傳證件照片同底版的一寸證件照片二張),在現場確認時間內到選定的報名地點辦理確認及交費手續。
(四)報考人員辦理報名手續,須本人現場確認后方為有效。(五)報考人員應到財政局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非指定
報名地點報名無效,出現任何問題由報考人員自負。各報名點、培訓學校不得強制報考人員參加考前培訓和購買相關用書。
(六)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市財政局不安排補報名。
四、考試時間安排
北京市新舊辦法銜接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補充考試從2013年8月17日開始至全部報考人員考完為止??荚嚻陂g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占用的雙休日不安排考試,考試時間順延。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打印的時間為準。報考人員考試時間是由計算機隨機分配,一旦確定不能更改。
五、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執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1]396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每科80元。
六、考試科目和題型
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考題覆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中所有知識點,題型包括判斷題、單選題、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綜合題五種類型。無紙化考試試卷由無紙化考試系統隨機排列、組卷并生成,各科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
七、考試方式及成績查詢
按現行系統設置,考試為每個考試科目一個小時,中間不休息,連續完成報考人員所報科目考試。報考人員所報科目全部考完后當時顯示成績。網上查詢成績時間詳見準考證相關內容。
八、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8月12日至8月16日登錄北京財政網站會計業務板塊(http://kuaiji.bjcz.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辦法詳見網上報名須知。
九、《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頒發
參加考試全部成績合格者到最終報名點申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請領證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上相關內容。
十、考試紀律
在嚴格執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規則實施辦法》的同時,依照國家有關考試的規定,對考試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試成績。
特此通知。
北京市財政局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