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國際稅收條約文 號:頒發日期:2012-08-30
地 區:江蘇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從2013年7月起,在全省統一實施簡化、規范納稅人財務報表的報送?,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簡化財務報表報送
1、除納入國家稅務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及重點稅源戶范圍的納稅人仍維持按月報送外,納入各地重點(行業)稅源管理分局管理的納稅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的企業納稅人,統一改按季報送;其他納稅人,全部改按年報送。
2、簡并匯算清繳企業第四季度的財務報表報送,由企業辦理匯算清繳時的年報替代。
3、實行網上申報的納稅人,不再報送紙質財務報表。
二、規范、統一報送期限
簡化調整后,實行按月報送的期限為月度終了后15日內;按季報送的期限為季度終了后15日內;按年報送的期限同年度匯算清繳規定的期限(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分別為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和3個月內)。
敬請廣大納稅人按照簡化調整后的規定報送各類財務報表,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