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經濟法規文 號:上期辦發[2011]73號頒發日期:
地 區:全國行 業:時效性:有效
各會員單位:
我所擬于8月1日起啟用新結算系統,交易手續費計算公式有所調整。現通知如下:
新結算系統交易手續費計算公式
一、根據各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按成交明細逐筆計算交易手續費,采取四舍五入原則進行取舍;
二、在上述基礎上匯總形成分合約、品種和會員的應繳交易手續費。
為方便會員結算系統與我所發布的數據核對,特提供我所老系統交易手續費計算公式供參考對比。
原結算系統交易手續費計算公式
一、計算出當日客戶明細到合約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額,根據各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計算出對應的交易手續費,四舍五入形成客戶在該合約上需繳付的交易手續費;
二、在上述基礎上匯總形成分合約、品種和會員的應繳交易手續費。
相關事宜可聯系我所技術中心:
技術中心值班電話:021-68400802;
技術中心傳真:021-68400385;021-68401181。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