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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
文      號:粵價函[2010]131號
頒發日期:2009-04-02
地   區:廣東
行   業:教育
時效性:有效

省財政廳:

  《關于申請調整我省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粵財會〔2009〕87號)悉。根據《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復如下:

  一、同意我省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收費標準由每科50元調整為每科65元。

  二、以上規定2010年3月15日起執行,請通知有關收費單位到當地物價部門申(換)領《廣東省收費許可證》(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費公示。收費收入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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