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豫國稅函[2009]409號頒發日期:2009-01-31
地 區:河南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出口退稅業務提醒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9]448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市認真組織學習,并根據本地區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的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意見,及時反饋省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2010年省局將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和各地意見制定出口退稅業務提醒工作實施方案,全面開展提醒服務工作,優化對出口企業服務,提高退稅服務水平和效率。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