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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出口退稅業務提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進出口稅收
文      號:甘國稅函發[2009]308號
頒發日期:2008-10-15
地   區:甘肅
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
時效性:有效

各市(州)國家稅務局,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礦區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出口退稅業務提醒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9〕448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根據總局通知精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將工作開展情況和具體實施意見于2009年9月23日前上報省局。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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