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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產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出口貨物退(免)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進出口稅收
文      號:蘇國稅函[2009]289號
頒發日期:2008-11-10
地   區:江蘇
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
時效性:有效

各省轄市、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常熟市、張家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產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出口貨物退(免)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53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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