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消費稅文 號:京國稅發[2009]128號頒發日期:2008-07-18
地 區:北京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補充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做好政策宣傳輔導工作
目前,市局已在INTERNET網“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對通知予以公告,各局應及時將通知內容在各征收大廳進行張貼,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方式對納稅人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二、做好稅源戶的摸底調查、統計測算,為征收管理奠定基礎
此次煙產品消費稅政策調整時間緊,涉及納稅人及納稅環節均有較大改變,相應的稅收收入及征收管理等方面也帶來新變化,各局應結合通知內容,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做好政策調整涉及稅源戶的摸底調查。結合市局關于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調整布置會中下發的卷煙批發企業納稅人名單(僅供參考),各局應及時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調整涉及的納稅人的生產、銷售方式和經營范圍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為納稅人稅種登記、納稅申報做好準備。
?。ǘ┳龊枚愒醋兓瘻y算統計工作。為及時掌握政策調整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各局應結合政策調整情況,做好消費稅及所得稅等收入測算統計工作。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