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船稅文 號:豫地稅發[2009]第79號頒發日期:2008-06-13
地 區:河南行 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倉儲和郵政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轄市地方稅務局、交通局,省直屬稅務分局、省直屬小浪底稅務分局,鞏義市、項城市、永城市、固始縣、鄧州市、中牟縣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 交通運輸部關于做好船舶車船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9〕46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各級地稅機關和交通運輸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配合,對于在地方海事管理機構登記管理的船舶,各級地稅機關要積極主動和當地地方海事管理機構溝通協調,建立健全船舶車船稅信息交換和委托代征機制,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和船舶車船稅的源泉控管,堵塞征管漏洞。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將貫徹本通知的情況報告省地稅局。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