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北京市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庫存汽油 柴油征免消費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消費稅
文      號:京稅一[1994]254號
頒發日期:1996-05-20
地   區:北京
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
時效性:無效

各區、縣分局(區、縣稅務局)、燕山分局、對外分局:編輯注:根據京國稅發[2009]103號文件規定,本文失效。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第016號《關于商業庫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費稅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對市局京稅一[1994]14號通知中規定補繳消費稅的入庫時間,按本通知規定應補繳的范圍可延至1994年6月30日以前補征入庫。對國家計劃內統配汽油、柴油已征收入庫的稅款,可自文到之日起辦理退庫。

  1994年4月23日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