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消費稅文 號:豫國稅函[2009]26號頒發日期:2008-02-20
地 區:河南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非正常銷售成品油消費稅專項納稅評估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3號)轉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好專項評估工作。各市要根據所轄成品油企業的情況和總局通知的要求,認真開展對成品油生產企業的專項納稅評估,并在工作中注意總結更為有效的工作經驗和評估方法,發現較大案件要及時向省局匯報。
二、做好專項評估工作的總結。各地要按照總局的時間要求完成專項評估工作,并于3月30日前上報專項評估工作總結??偨Y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牫善酚蜕a企業的基本情況;
?。ǘm椩u估工作的組織開展情況;
?。ㄈ┰u估發現的主要問題及相應評估查補稅款等;
?。ㄋ模┕ぷ髦锌偨Y出的新評估經驗及方法等;
(五)統計上報評估數據。按要求上報《成品油生產企業專項評估情況統計表》(見附表)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