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中稅協發[2011]49號頒發日期:2010-07-01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根據《關于〈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辦法(試行〉草擬情況和工作部署的說明》(中稅協發[2010]127號)的要求,試點地區地方稅協將于6月1日起公告三級注冊稅務師。現就三級注冊稅務師公告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是中稅協在全國統一開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地稅協在公告三級注冊稅務師時,須使用統一的公告格式(見附件)。
二、根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辦法(試行)》,請各地稅協將公示后無異議的三級注冊稅務師名單于6月3日前上報中稅協,經中稅協確認后由各地稅協對外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經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批準,根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辦法(試行)》(中稅協發[2010]127號),我省(區、市)以下注冊稅務師經過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程序,考核通過,公示期無異議,批準授予其三級注冊稅務師。
二〇一一年六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