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財會便[2010]21號頒發日期:2009-06-11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會計處,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會計資產處,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司會計處,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財務部會計局,中國人民武警部隊財務部會計處,鐵道部財務司會計處:開展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國家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舉措。為做好2010年企業類、行政事業類高級會計人才培訓班學員選拔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切實做好考試的宣傳及解答工作。根據《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十年規劃》要求,今年將同時招收企業類、行政事業類各1個班共90名學員。鑒于近期及今后一段時期前來咨詢、報名的考生較多,請你們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0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培訓的通知》(財會[2010]8號)和《財政部關于開展200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類)培訓的通知》(財會[2010]9號)有關精神,認真做好培訓的宣傳及解答工作。
二、認真做好考試組織工作。人才培養的關鍵在于人才的選拔,選拔考試是選拔程序的重要環節。請你們進一步提高對本次選拔考試的認識,組織好考生報名工作,做好考場安排及考試保密工作,確??荚図樌M行。
三、為保證試卷能夠在規定時間內安全及時地送達各地,請你們認真填寫附表一有關內容,并于7月20日前傳真至我司會計人員管理處。
四、為便于掌握考試情況,請你們于9月5日上午考試結束后,認真填寫附表二有關內容,及時傳真至我司會計人員管理處。
五、考試結束后,請你們將試卷和申報材料整理好后,及時報送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其中,北京、天津、河北、中直局、國管局、鐵道部、解放軍、武警的報送時間為9月5日16:00前;其他地區的試卷及申報材料由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考試評卷會的人員在報到時一并報送。如需接站,請提前將乘坐航班或車次安排(附表三)傳真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聯系電話:財政部會計司電話:01068552544(傳真),13701242973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電話:01064566004(傳真),13811500366
財政部會計司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