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財政部[90]財農稅字第71號頒發日期:1996-05-02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無效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你廳〔90〕內財農稅字第610號《關于提取牧業稅征收經費問題的請示》收悉。
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按照國家稅收管理體制,牧業稅在貫徹中央規定的原則下,由自治區制定具體征收辦法,但是,按照國家財政制度,從稅收中提取征收經費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紤]到你區牧業稅辦法已發布施行,照顧牧業稅征收工作的實際需要,同意你廳意見,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從牧業稅收入中提取5%作為征收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