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其他金融法規文 號:證監發字[1995]23號頒發日期:1996-06-14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無效
各國債期貨交易場所:
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出現異常情況,為防止事態的急劇惡化,上海證券交易所將采取"一停二清三規范"的措施。為防止采取以上措施后,大量投機資金涌人其他國債期貨交易場所,對其他場所的國債期貨交易產生巨大沖擊,各國債期貨交易場所務必立即采取以下對策:
1.把國債期貨交易保證金比率逐步提高至10%;
2.降低國債期貨漲跌停板幅度;
3.減小國債期貨最大持倉限額;
4.密切注視持倉大戶的交易情況;
5.嚴格執行每日結算制度、強制平倉制度;
6.嚴懲違規操縱市場價格者。
各國債期貨交易場所要及早采取措施,嚴格控制風險,防患于未然,堅決防止惡性事態的發生,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