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對國有企業轉為股份制企業后征收房產稅有關問題的批復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房產稅
文      號:遼地稅一[1994]79號
頒發日期:1996-06-11
地   區:遼寧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丹東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丹地稅財字[1994]19號《關于國營企業轉為股份制企業征收房產稅有關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計征房產稅所依據的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按現行財會制度規定,企業對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對其價值重新估價即將帳簿“固定資產”

    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按評估后的價值進行調整。因此,對轉為股份制的國有企業可按評估后入帳的房屋價值計征房產稅。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