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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免征江西青峰水泥有限公司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批復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文      號:贛地稅函[2006]100號
頒發日期:2005-07-21
地   區:江西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萍鄉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江西青峰水泥有限公司要求減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報告》(萍地稅發[2006]23號)收悉。根據稅法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免征江西青峰水泥有限公司2004年欠繳的房產稅87122.64元、城鎮土地使用稅144704.22元。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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