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土地增值稅文 號:頒發日期:2005-06-22
地 區:廣西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各市地方稅務局城區(開發區)分局、直屬局、稽查局,區局直屬稅務分局、稽查局: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關于普通標準住宅的劃分標準,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桂政辦發[2005]84號文件執行。
二、關于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和清算工作問題,按照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地稅發[1998]12號)文件執行。
各地在執行中存在什么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