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免征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鐵路運輸企業范圍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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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文 號:粵財法[2006]39號
頒發日期:2005-07-07
地 區:廣東
行 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倉儲和郵政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不發深圳):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免征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鐵路運輸企業范圍的補充通知》(財稅[2006]1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