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資源稅文 號:桂政發[2006]22號頒發日期:2005-05-29
地 區:廣西行 業:制造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人民政府,區直各委、辦、廳、局:
為促進釩礦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原則,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對釩礦征收資源稅?,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區境內開采釩礦的單位和個人均為納稅義務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本通知的規定繳納資源稅。
二、對釩礦征收資源稅的稅額為3元/噸。
三、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執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