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銀行法規文 號:財預[2008]92號頒發日期:2007-07-11
地 區:全國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中心支行:
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保障成品油市場供應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財企[2008]92號),在《2008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類“非稅收入”99款“其他收入”09項“石油特別收益金專項收入”下新增01目“石油特別收益金專項收入”,說明為“中央收入科目”;02目“石油特別收益金退庫”,說明為“反映按有關文件辦理的石油特別收益金退庫。”已通過原項級科目征收的石油特別收益金,請按上述科目辦理相關調庫手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