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委托加工出口貨物消費稅退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消費稅
文      號:京國稅函[2008]110號
頒發日期:2007-03-20
地   區:北京
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
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東奧會計在線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委托加工出口貨物消費稅退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5號)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008年2月20日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