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酒類產品征收消費稅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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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稅收征管,消費稅
文 號:浙國稅流[2008]2號
頒發日期:2007-02-04
地 區:浙江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國家稅務局(不發寧波),省局稽查局、直屬稅務分局:東奧會計在線
為規范黃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經研究,從2008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酒類產品若干征稅問題的通知》(浙國稅流〔1999〕46號)第一條有關規定,2008年1月1日前購進還沒有抵扣完的外購已稅黃酒一律停止抵扣。
二OO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