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2008年度車船稅的通告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稅收征管,車船稅
文      號:深地稅告[2007]11號
頒發日期:2007-01-28
地   區:廣東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以及《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車船稅的通知》(粵財法〔2007〕56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內地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香港和澳門機動車征收車船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898號)的規定,現就我市2008年度車船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東奧會計在線

    一、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一)納稅人:在深圳市內,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

    車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繳納車船稅的,使用人應當代為繳納。

    (二)征稅范圍:在深圳市內依法應當在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以及從香港入境行駛并依法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船,應當依法繳納車船稅。

    在機場、港口及其他企業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應依法繳納車船稅。

    二、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一)納稅期限

    車船稅實行按年征收,一次繳納,納稅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業務的同時繳納車船稅。

    對于2007年已經購買“交強險”的機動車,尚未繳納2007年度車船稅的,可在2008年購買“交強險”的同時(必須在“交強險”保單到期日之前)一并繳納。

    新購置的車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自車船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當年內辦理車船登記及納稅申報手續。

    (二)納稅地點

    我市機動車的車船稅由納稅人到深圳市從事“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名單見附件1)繳納或到納稅人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繳納。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不需要投?!敖粡婋U”但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的機動車,納稅人必須到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繳納。

    從香港入境行駛的香港機動車到深圳市公路局下屬皇崗、文錦渡、沙頭角、南山公路規費征稽所繳納。

    船舶的車船稅由納稅人到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繳納。

    補繳2007年以前年度車船使用稅的,由納稅人到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繳納。

    三、免稅規定

    根據《條例》規定,下列車船免征車船稅:

    (一) 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

    (二) 拖拉機;

    (三) 捕撈、養殖漁船;

    (四) 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

    (五) 警用車船;

    (六) 按照有關規定已經繳納船舶噸稅的船舶;

    (七)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根據《細則》、《通知》規定,免征車船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納稅人應在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持書面申請及本機構或個人身份的證明文件和車船所有權證明文件,向其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辦理免稅手續。

    根據《條例》規定,除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和警用車船免征車船稅外,其他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由財政撥付經費的事業單位的車船,都要按規定繳納車船稅。

    四、逾期申報的處罰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車船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車船稅申報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車船稅辦稅流程

    (一)納稅人到稅務機關繳納車船稅流程

    首次辦理時,需先登記本單位(個人)所擁有或管理的車船(包括免稅車船)的基本信息。需填交《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車輛/船舶情況登記表》,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副本復印件(個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個人車船所有人無需提供)、車船管理協議書(車船管理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或《機動車行駛證》、《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車船基本情況在辦稅大廳綜合服務窗口登記后方可到征收窗口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時,填交《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車船稅納稅申報表(車輛/船舶)》。納稅人在辦理設立(開業)稅務登記時,應一并填交《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車輛/船舶情況登記表》,如未辦理車船登記的,應按上述程序辦理。

    已辦理登記的車船情況發生變動的,納稅人需及時到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理車船信息變動登記手續。

    已辦理登記的車船,次年申報時,應填交《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車船稅納稅申報表(車輛/船舶)》,并持所有車船的《機動車行駛證》、《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辦理納稅。

    以上表格均可在地稅局網站www.szds.gov.cn下載或在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領取。

    (二)納稅人到辦理“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繳納車船稅流程

    單位納稅人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個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投保經辦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及《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

    在辦理“交強險”業務時,已在稅務機關繳納車船稅的機動車,納稅人需向辦理“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提供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已按《條例》規定辦理免稅的機動車,納稅人需向辦理“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提供稅務機關開具的減免稅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由于新購置的車輛必須先辦理“交強險”業務后才能辦理車輛上牌手續,為了保護納稅人權益,納稅人在領取車牌后必須向原辦理“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補登車輛信息。

    六、其他事項

    納稅人在申報繳納中遇到問題,可撥打地稅咨詢電話123662咨詢。

    特此通告。

    附件:1. 深圳市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的保險機構

    2.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車船稅委托代征單位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