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銀行法規文 號:豫國稅函[2007]374號頒發日期:2007-01-29
地 區:河南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鄭州市國家稅務局:東奧會計在線
近接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關于對我行轄屬支行進行匯總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請示》(興銀豫請[2007]50號)。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匯總合并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交、集中清算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2]226號)的有關規定,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所屬各支行帳簿設立不完整,不能獨立核算,經研究,同意以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為單位統一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和預交所得稅。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及所屬支行名單確認如下:
1.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
2.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紫荊山路支行
3.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黃河路支行
4.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中原路支行
5.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經三路支行
6.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花園路支行
7.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東大街支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