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銀行法規文 號:滬國稅計[2007]42號頒發日期:2006-12-26
地 區:上海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稅務局,市財稅三、七分局,上海農村商業銀行:
為了進一步推動網上電子申報納稅工作的開展,提高本市稅款解繳的電子化程度,為郊區(縣)廣大納稅人依法納稅提供更為便捷、高效的服務,現將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加入本市網上電子申報納稅劃轉業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納稅人在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開設有銀行結算賬戶的,均可辦理網上電子申報稅款劃轉業務。
二、有關協議簽定等業務處理事項按《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納稅人網上電子申報納稅的通知》(上海銀發[2007]125號)要求辦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