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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稅源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土地增值稅
文      號:京地稅地[2007]302號
頒發日期:2006-08-24
地   區:北京
行   業:房地產業
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源自東奧會計在線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源管理工作,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監控制度的通知》(國稅函〔2007〕544號)的文件精神,現就有關工作要求明確如下,請依照執行。

    一、各局應按照國稅函〔2007〕544號文件的要求建立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制度,掌握重點稅源戶的基本情況,并及時報送有關數據。具體上報內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為加強土地增值稅的征管工作,各局應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開展土地增值稅的稅源清查。清查內容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按規定進行項目登記、是否按規定申報和預繳稅款、是否達到清算條件等。稅源清查中發現房地產開發項目已達到清算條件的,應及時通知納稅人辦理土地增值稅稅款清算。對于符合清算條件,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清算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京地稅地〔2007〕134號)文件的規定,按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處理。源自東奧會計在線

    各局應于2007年8月31日前完成稅源清查工作并將《土地增值稅稅源情況統計表》及文字總結材料報送市局。

    三、各局應按照土地增值稅管理的要求及時將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登記、申報和清算情況登記電子臺賬,并于每年1月1日至31日、7月1日至31日填制《土地增值稅稅源情況統計表》,將半年數據上報市局。2007年上半年數據可于8月31日前報送。

    四、土地增值稅的稅源管理工作是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基礎環節,是確保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的基本保障,是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各局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查清稅源、做好重點稅源管理,確保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有效開展。

    附件:土地增值稅稅源情況統計表

    二ОО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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