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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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文 號:閩財稅[2007]6號
頒發日期:2006-02-22
地 區:福建
行 業:房地產業
時效性:有效
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源自東奧會計在線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轉發給你們,《通知》第一條中房產原值減除比例按照《福建省房產稅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比例進行減除,請遵照執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