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土地增值稅文 號:梅地稅發[2007]37號頒發日期:2006-04-05
地 區:廣東行 業:房地產業時效性:有效
各縣(市)地方稅務局、市局直屬單位:源自東奧會計在線
現將省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地稅發[2007]24號,下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市局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級地稅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對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工作的領導,扎實開展好此項工作。
二、各級地稅部門要以《通知》作為契機,做好對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宣傳和征收管理工作,加強本地區土地增值稅的管理。
三、各級地稅部門要認真落實《通知》規定,積極動員房地產開發企業對2007年2月1日前繳納土地增值稅情況進行自行清算,并將清算結果于2007年6月30日前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時申報繳納應補稅款;2007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稽查部門將對重點納稅戶開展核查,查補稅款應于2007年12月31日前入庫完畢。
各地應于2008年1月10日前將此次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局(稅政科)。
梅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OO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