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銀行法規文 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7號頒發日期:2006-01-28
地 區:全國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決定》已經2006年12月2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55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劉明康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決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作如下修改: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七條第四項“發起人股東中應當包括合格的境外戰略投資者”,修改為:“發起人股東中應當包括合格的戰略投資者”。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